前面一篇文章我们分析了二股东没有按计划全部减持股份的可能原因,认为股价可能未达到期望,减持意愿不是非常紧迫。
因为二股东没能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减持计划,这里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应股份。目前的股价偏高,6个月的禁售期让大宗交易受让者避而远之。所以在减持期间没有找到大宗交易受让者,没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同时也说明了二股东不愿低价减持(大宗交易可以给予折扣)。
以上两种可能性,都显示还需要较长时间处理二股东的股份。除非一汽股权改变想法,愿意低价一次性大比例协议转让股份。
有一点我们需要明白,一汽股权连续发布公告进行股份减持,应该已经决定退出,这个决定应该也是与实控人商量后的结果。既然作出这种决定,实控人一定有其它的计划按排。我们需要紧盯二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进度。
所以,虽然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等待二股东的股份减持,但是长春一东的资产重组还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