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8日讯(记者 金磊)3月18日,据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许安受贿、贪污、洗钱一案,对被告人许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许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许安利用担任原安顺市城市信用社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原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