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票据贴现资金被挪用于银票保证金、贷款“三查”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80万元;对江苏银行盐城大丰支行行长王林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江苏银行射阳支行行长戴启明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