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福(SH600079)$ 增发方案一出,这里不少人等都纷纷谴责大股东不厚道搞低价增发,要投反对票。
俺觉得这实际是两件事:
第一件事:大股东这个增发,咱们首先必须承认,人家无论是程序还是价格都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在商言商,就不能说人家不厚道去进行道德绑架。成年人,这点基本的道理还是要懂的吧?
第二件事:投反对票。这是你的权利。俺没意见。
如果实在要谴责,俺个人更觉得你应该去谴责两种人:一是那个制定这个法条的人;二是谴责你自己:扪心自问,征求意见稿的时候,你写反对意见了吗?按估计你大概率没写,就意味着你没意见(或者说放弃了你自己表达意见的权利而默认赞同了)。你既然在这个市场,而且不打算退出,那么你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将疲于奔命投反对票,因为法条的原因,你今天碰到的甲低价增发,明天还会碰到乙、丙、丁。。。。很多的低价增发,你既然没反对法条,那么你就要接受当时的自己。
其实作为一个理性的人,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