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怡亚通”被查消息,却迎来“深圳怡亚通”投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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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做空一线
 · 贵州  

山有信/文

前不久,我们在《好公司报告》上转发了一篇名为《惊天大雷!假出口、真骗税!这家知名供应链企业骗取出口退税高达2.12亿》的文章,文中提到:近期,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办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文章发布后没多久,我们却收到了一名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函,函中称:近日你运营的自媒体推送的有关“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退税案件”文章,存在明显的事实不符,混淆视听,涉嫌误导公众等严重问题。要求我们立即删除稿件,否则将可能遭致该公司维权。

图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函

阅读这封《投诉函》,我们发现其可能指的是文中涉及到的名为“怡亚通”的“知名企业”。该投诉函称,“怡亚通”这个品牌,无论是在普通大众认知中,还是同行、证券市场中,都会被认定为是指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指向其他市场主体的可能。

我们十分奇怪,怎么一个辽宁的怡亚通犯事,深圳的怡亚通发来投诉函要求删稿呢?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哪些联系?我们通过天眼查app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整理,发现两家公司在很久之前就因为“名字”的事情打过官司……

图源:AI

为还原事实真相,请让我们将两家公司的关系简单捋一捋。

“辽宁怡亚通”的芯片骗局

在讲述两家公司此前的故事前,我们先对“辽宁怡亚通”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和回顾,看看这家公司究竟为何被查?

根据天眼查显示,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双,企业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辽宁省同行,实缴资本16000万人民币。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商标信息21条,专利信息10条,著作权信息11条;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4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7条;涉诉关系6条,开庭公告4条,立案信息1条。

当下,该公司已显示“吊销”状态,是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而言,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据天眼查显示,其被吊销日期为2025年2月11日。

这个公司是怎么被查的呢?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开发布显示,该公司之所以被查,源于指向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外部举报线索、内部风险提示以及多份来自外地的协查函件,这些信息如同雪片般涌向税务稽查部门,使其迅速成为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的核心对象。

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建构了一个系统性的诈骗格局。首先,其大宗采购的“黄金传导芯片”数量远超其申报生产能力,且这些本应运抵沈阳生产的高价值芯片,收货地却被设在了南方出口口岸,格外反常。其次,其沈阳“生产基地”被证实为虚设,所谓出口电子产品的规模生产纯属虚构。最终,其核心骗术“买单配票”彻底浮出水面。公司通过购买他人真实出口信息(买单)匹配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配票),凭空捏造完整的出口业务,并辅以虚假结汇伪造外汇回流假象。

据此,一个“原料来源虚、生产基地假、出口业务空、资金回流伪”的骗税闭环被彻底曝光。可以说,“空手套白狼”一词在该企业的“精心谋划”下得以具象化,但在法律面前,这样的美梦,终究会被彻底粉碎。

沈阳市税务局公开的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相关情况 截自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两家“怡亚通”背后的多年纠葛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我们转发一条关于“辽宁怡亚通”的稿子,却会被“深圳怡亚通”发投诉函呢?或许事情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深圳投控网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59700.9091万人民币,超过了100%的广东省同行,实缴资本103729.4424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其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等等。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1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49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20条,专利信息23条,著作权信息136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67个。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62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3926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12条;涉诉关系1050条,开庭公告35条,立案信息45条。

于是,我们对该企业的司法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公司之间存在一起相关案件。案件名称为“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等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进程日期从2015年1月4日起,截至2019年9月23日。

图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公司间案件情况 截自天眼查

相关案由在2015年时显示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包括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辽宁怡亚通科技有限公司、W*。

而在2016年8月-9月的民事管辖案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上诉人包括: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上诉人为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辽宁广州等地怡亚通被判停止使用“怡亚通”字号

2019年的相关案由则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申请执行人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辽宁怡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怡通互联新媒体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王某、W*。

表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间的司法案件相关信息

其中,案件过程显示,2019年6月5日,被执行人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的执行标的金额为595143元。但2019年9月23日,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其行为具体情形包括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图为被执行人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截自天眼查

根据(2019)粤03执1790号文书显示,最终判决部分如下:

一、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怡亚通”字号;

二、王双、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辽宁怡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怡通互联新媒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三、王双、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辽宁怡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怡通互联新媒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0元;

四、王双、广州怡亚通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怡亚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辽宁怡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怡通互联新媒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中国证券报》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

五、驳回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引用]

① “皮包”里的芯片骗局——揭秘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