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珍堂在任期间,太原重工发生了以下被处罚、被警示事件:
- 山西证监局警示 :2023年12月13日,山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太原重工存在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违规。具体包括未披露股权转让重大事项后续进展、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以及财务数据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山西证监局对太原重工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韩珍堂等相关责任人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上交所通报批评 :2024年3月15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对太原重工及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时任董事长韩珍堂,时任总经理陶家晋,时任财务总监段志红,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晓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 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7月25日,太原重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太原重工(SH600169)$ $山西汾酒(SH600809)$ $山西焦煤(SZ00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