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SZ300096)$ 是立案调查的处罚先来还是申请摘帽先来?还是得处罚落地才能申请摘帽?针对问题,查了下资料。戴帽原因:2023 年 12 月因原实控人张曦 “未经审批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 / 借款 7.6 亿元”,触发《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4 条 “其他风险警示”。立案情况:1. 2023 年 11 月:张曦个人因信披违规被立案(涉违规担保未披露);2. 2024 年 5 月:公司因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 被立案,截至 2025 年 10 月未结案。整改进展:1. 司法确权:2024 年 9 月仲裁解除 5.5 亿元担保责任,2025 年 8 月法院终审免除 7.6 亿元连带清偿责任,违规情形彻底消除;2. 财务修复:冲回 6045 万元预计负债,2024 年保留意见审计的核心不确定性已消除。1. 表面关联:同源于违规担保事件立案与戴帽均由张曦的违规担保行为引发 —— 戴帽因 “违规担保造成的实质风险”,立案因 “该风险未及时合规披露”,属于同一事件的 “风险后果” 与 “监管追责” 两个层面,类似 ST 广物 “信披违规戴帽 + 信披违规立案” 的同源性。2. 实质分离:不影响摘帽核心条件对照此前案例的监管逻辑,易联众已满足 “摘帽优先于立案结案” 的核心前提:戴帽原因与立案事由无直接因果。核心指标完全达标。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11 条,违规担保解除即可申请摘帽。立案未构成新增障碍。个人认为立案未结案不影响摘帽申请。立案未结案的审核关注:需参考 ST 永悦的问询回复逻辑 —— 重点说明 “立案不涉及当前财务数据真实性”,且违规担保解除有司法确权支撑,无需等待立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