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科工(02357)$ 中航科工(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飞(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沈飞(沈阳飞机工业集团)的关系可以从股权结构和业务分工两个维度分析:
1. **股权关系**
• 共同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成飞、沈飞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简称“中航工业”)下属企业。中航工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央企,通过多级控股实现对三者的控制。
• 中航科工:中航工业直接持股58.99%,并通过子公司间接持股至62.3%,是中航工业旗下港股上市平台,主营直升机、教练机等航空产品。
• 成飞:中航工业直接持有100%股权(2025年通过重组注入上市公司中航电测,证券简称变更为“中航成飞”)。
• 沈飞:中航工业直接持股66.1%,并通过子公司间接持股至69.17%,是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60)。
• 层级差异:中航科工与成飞、沈飞属于平行关系,均为中航工业二级子公司,但中航科工作为上市平台,业务更侧重民用航空和资本运作。
2. **业务分工与协作**
• 产品定位:
• 成飞:主力机型包括歼-20(隐身战机)、歼-10、枭龙(出口型),侧重先进战斗机研发。
• 沈飞:主导歼-11、歼-15(舰载机)、歼-16及歼-35(隐身舰载机),偏向重型战机。
• 中航科工:聚焦直升机(如直-8、直-10)、教练机(如L-15)及民用航空产品,与成飞/沈飞无直接竞争。
• 协作机制:三者在中航工业统筹下分工协作。例如,成飞的歼-20与沈飞的歼-35形成高低搭配,中航科工则提供配套的直升机支援体系。
3. **资本运作差异**
• 上市路径:
• 成飞于2025年通过中航电测重组实现整体上市;
• 沈飞早于2017年借壳上市(中航黑豹);
• 中航科工2003年在港股上市,侧重融资和国际化合作。
总结
中航科工与成飞、沈飞同属中航工业体系,但分属不同业务板块:中航科工是航空工业的资本和民用航空平台,而成飞、沈飞是军用战斗机研发制造主体,三者通过中航工业的统筹实现技术共享与资源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