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税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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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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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较高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 25%,而高速公路行业因业务模式简单(核心收入为通行费)、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且存在较多不可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如超限额的公益捐赠、业务招待费等),多数公司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企业所得税费用 / 利润总额)会高于 25%,呈现 “高税负” 特征。以 2025 年中报数据为例:楚天高速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约 26%,略高于法定税率,核心原因是部分成本费用(如超标的业务招待费)无法抵扣,导致税法口径的应纳税所得额高于会计利润,最终推高实际税负。

但部分公司因收益结构或政策优惠,税负显著低于 25%,典型如:

(一)招商公路:同期税负仅 7.7%,核心逻辑是 “参股收益免税”—— 其从参股公路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约 23 亿元,远超控股公路公司实现的利润(约 8 亿元)。根据税法,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益可享受免税优惠,直接降低整体税负;而控股公路公司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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