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悦服务(01755)$ 尊敬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本人已收到贵会回复,知悉贵会并无直接向投资者作出赔偿的职能。
本人不要求贵会直接赔偿,只正式提出以下合法要求:
一、事件始末
公司附属公司于2023至2024年,向关联方上海悦崧(新城控股旗下)违规拆借资金69.7亿元。
该等资金拆借未经董事会正规审批,亦未及时向市场及全体股东披露,
直接导致核数师辞任、年报无法如期出具,公司自2025年4月1日起持续停牌,
严重损害公司资产及全体中小股东权益。
其后公司又进行大额计提,进一步不合理削弱公司净资产,
严重侵害小股东利益。
二、正式合法要求
本人要求贵会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
参照洪良国际、康佰控股等已有先例,
由贵会直接向原讼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向新城悦服务(01755.HK)及其责任人追讨款项,
并申请法院命令公司以合理价格向股东回购股份,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请贵会就本项要求尽快书面回复处理。先投诉回复后再寫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