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华英农业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华英农业及相关人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两项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第一项信息披露违规是资产转让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20年1月15日,华英农业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杭州金弘三鸟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重组协议》,向对方出售部分资产,但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才进行审议并披露。
第二项信息披露违规是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2023年3月,杭州新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英新塘49%股权,华英农业放弃优先购买权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华英农业实施责令改正措施,对曹家富、许水均、汪开江、何志峰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以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