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天邦食品收警示函、责任高管被监管谈话】
9月29日,天邦食品(002124)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天邦食品及相关人员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决定书,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董事长张邦辉和董事会秘书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