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券商投行总部98年出任上市公司证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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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顺发恒业00063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龚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龚航女士,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任职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24年10月入职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

证券代码:000631证券简称:顺发恒业公告编号:2025-4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龚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龚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hang10175@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8月22日

附件

龚航女士,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任职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24年10月入职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

龚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