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的实控人王洪春,因6年前涉嫌内幕交易,在经历被刑拘、取保候审后,如今被正式提起公诉。
事件核心
人物:王洪春,上市公司鹏鹞环保的创始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虽不在公司任职,但通过控股公司掌控企业)。
事由:涉嫌内幕交易罪。
旧案: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王洪春主导公司投资疫苗研发企业,在利好消息公告前,他指使外甥用他人账户提前买入公司股票,获利179万元。外甥事后被罚,并供出幕后指使者是王洪春。
进展:
2024年2月:王洪春被刑拘。
2024年3月:变更为取保候审。
2026年3月: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上市公司的“老东家”之一,因为6年前一次“炒股”操作,现在要被法院审判了。虽然他现在不在公司当高管,但这事对公司的影响,远没有公告里说的那么轻描淡写。
1.这起官司是怎么来的?——“旧账”被翻出来了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新冠疫情刚爆发的时候。
一个“蹭热点”的投资:当时,疫苗是全世界最关注的事。鹏鹞环保这家做环保的公司,突然宣布要花3000万投资一家叫“艾棣维欣”的疫苗研发公司。消息一出,公司股价连续两天涨停。
内幕交易的“连环计”:但是,监管部门后来发现,在这次投资公告发布之前,就有“自己人”提前买入股票获利了。
这个人叫宋武英,是王洪春的外甥。
调查发现,宋武英在投资消息还没公开的前两天,就动用近千万资金买入股票,等公告一出股价大涨后迅速卖出,赚了179万。
宋武英被罚时,向监管“交代”了一个关键信息:买股票的钱是王洪春的,交易指令也是王洪春下的,他只是个“工具人”负责操作。
这样一来,幕后的王洪春就暴露了。虽然他当时没被处罚,但涉嫌犯罪的线索被移交给了公安。2024年2月,他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改为取保候审(就是先放出来,但案子没完)。现在,检察院正式对他提起公诉,要上法庭了。
2.为什么说公司受影响“难无虞”?——“东家”出事,牵连不小
公司在公告里说,王洪春不在公司任职,这是他的个人事务,不影响公司经营。这话听听就好,实际上影响可能很大:
“灵魂人物”与公司深度绑定:王洪春是公司的创始人,1984年就创办了这家企业。虽然他现在不任职了,但他和他弟弟通过控股公司(鹏鹞投资)牢牢控制着公司,是共同实际控制人。他个人的声誉、法律风险,和公司是完全分不开的。
股价的“提前反应”:你看,每次王洪春出事的消息公布前,公司股价都在跌。这次被公诉的公告发布前,股价已经连跌四天。这很可能是有资金提前知道了负面消息,选择“用脚投票”。
经营层面的“隐形伤害”:环保公司很依赖政府项目(招投标)和银行贷款。
招投标:很多政府项目对投标公司的股东背景有要求,实控人正在接受刑事审判,很可能影响拿订单。
融资:银行看到实控人卷入刑事犯罪,可能会收紧贷款,或者提高贷款利率,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
商业信任:合作伙伴和客户知道你的“大老板”在打官司,合作时心里也会犯嘀咕,信任度会打折扣。
3.公司的业绩怎么样?——主业承压,靠“外快”撑门面
再看一下公司最新公布的2025年三季报,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13.44%。这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环保)卖得不如以前好了,增长乏力。
归母净利润:反而增长了28.94%。看起来不错,但这是“虚胖”。为什么?
再看一个指标:扣非净利润(也就是扣除卖资产、拿补贴、炒股等非主营业务收益后的利润),这个数字是下降1.79% 的。
也就是说,公司主业其实是在下滑的,账面上的利润增长,靠的是“卖资产”等一次性收益在撑门面。这种赚钱方式是不可持续的。
总结一下
这件事的核心就是:公司的“老东家”因为6年前的一次内幕交易,现在要面临审判。
尽管公司在公告里想淡化影响,但作为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他的官司会给公司带来股价下跌、经营受阻、融资困难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是在公司主营业务本身就不太景气的背景下,实控人的这场官司,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个案子也给其他上市公司的老板们提了个醒:在资本市场上,任何违规操作,哪怕当时“侥幸”过关,几年后也可能会被追责,监管的“零容忍”是来真的。

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的通知,其于2026年3月19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锡检刑诉〔2026〕5号)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6)苏02刑初11号),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一、该事项相关披露情况
2024 年 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 年 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王洪春先生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春先生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诉讼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事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日常经营管理由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到王洪春先生家属通知,王洪春先生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王洪春先生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先生家属的通知,王洪春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王洪春先生目前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