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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商业(09909)$ 2026年2月26日$宝龙地产(01238)$
坚持就是胜利,顺利的话,2026年7月法院聆讯批准整个重组生效。然后九月底前宣布重组落地完成。第四季度就可以不受重组影响重新补分红和正常派息。
董事會函件
夠釋放本集團業務和資產的內在價值·本集團與特別小组成员及其各自的顧問進行了建設性對話,以實現本公司債務基於各方一致意見的重组.因此,已制定重组及計劃,旨在( i )尊重債權人的現有權利和公平地對待所有債權人;( ii )確保長期可持續的资本结構並進一步穩定本集團的運營;及( iii )保障所有持份者的權利及權益。
於2025年10月10日,本公司就重组訂立重组支持協議,重组及計劃已取得债椎人廣泛支持。如本公司於2025年12月19日宣佈,截至該日期,持有超過5.48%計劃債務的債權人已提交同意加入重组支持協議的信函。
根據重组的相關條款及條件,重組代價將包括根據計劃債權人的選擇而採取的一個或多個選項,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出售或質押寶龍商業股份,以全部或部分籌集總計40百萬美元的現金。
將就計劃進行召開聆訊,屆時將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高等法院(「法院」)颁佈命令以召開計劃會議,以便計劃債權人審議並酌情批准(無論有否修改)計劃;法院聆訊原定於2026年3月19日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進行,已由法院重新排期至2026年3月17日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進行·倘法院頒佈召開命令,本公司预期於該命令日期的八個星期內(即2026年6月9日或之前)或根據法院要求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召開計劃會議·於計劃會議上,計劃債權人將可審議是否批准計劃及就各項重組代價方案作出選擇·倘計劃獲計劃債權人批准,則將於法院進行批准聆訊,通常於計劃會議後三至六個星期(即预期為2026年7月或前後)進行,視乎法院排期·根據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的規定,本公司預期就批准計劃項下各项重組代價方案(如有關批准屬必要)而召開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將於批准聆訊前(即2026年7月或之前)舉行。同時,除出售事項外,本公司一直積枢探索其他方式以籌集重组资金:包括(其中包括)出售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1月12日的通函所述的若干资產·然而·董事察覺到該等其他方式存在若干實際困難,例如交易時間表及境外资金匯款的不確定性(舉例而言,上述資產出售涉及分期付款),且重组支持協議限制寶龍商業向其股東宣派股息·因此,董事認為出售事项乃獲取境外资金的較可行方法。本公司將適時另行刊發公佈,以向股東及其他投資者告知有關本公司境外債務重组的任何重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