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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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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创意(SZ300366)$ 就与贸易相关的收入确认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经过这么多年的普及和监管,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应该早就了然于胸,可能他们认为,最终的结果对利润表没有影响,不是多大的问题,但近期它及$广济药业(SZ000952)$ 的处罚,却是又给他们上了根弦。当然,2022年的年审机构信永中和可能还是有些责任,就这几笔业务没分析业务实质,没提醒上市公司。印象中,今年有一家企业,就是因为会计师的坚持,从而没有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导致*ST。

回到这个案例:
2022 年 11 月,创意信息分别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创意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分别多计营业收入 26,784.64 万元、12,470.3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2.22%、15.84%。 2024 年 4 月、2025 年 9 月,公司先后两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因为涉及到2022年年报数据的修改,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这样公司就得不偿失了。而且相关责任人也被罚得不清,就当其长记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