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做外卖不如做信贷,信贷才是目前最需要互联网巨头加大投入的领域,信用贷款是塑造消费社会的基石条件之一(借的到),互联网巨头有能力提供基于科技金融的普惠放贷服务,利用大数据AI算法进行风险定价,不断完善迭代建设数字信用体系,可由监管牵头把各大数据平台整合在一起按比例出资成立一家开放数据平台,有偿完全开放数据,规避垄断黑箱等潜在问题。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解决借不到的问题,还能大幅降低借得到成本,对激活消费潜力降低社会信用成本有很大帮助,同时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与保障体系,让大部分人借的到还的起賺得到,这样一来可扎实有效扩大消费规模,为扩大内需模式提供强有力支撑。
以前那个p2p之所以出问题是基础条件不匹配,例如投资者不理性、信贷数据定价条件不成熟、监管介入不够及时,待野蛮生长后介入已无能力监管等,到大发展阶段可以说90%是庞氏骗局,10%业务模式问题严重(车贷、大额劣质抵押、线下设实体店等),99.99%都是伪p2p,即使当时的0.01%真p2p为了生存发展也用了一部分保本息的集合模式(但是用真实分散个人借款者的底层资产做资产包,与其它保本保息有区别),后来一刀切彻底改变模式,真p2p也只能转行为中小金融机构助贷平台,可以说p2p在我国实践彻底失败,虽然失败了,但对信贷行业科技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AI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放,大数据更加丰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例如公共部门信息不断完善,社保、税务、公用事业服务等信息,可用维度是之前的N倍,数字信用定价体系有效性大幅提升,未来类似蚂蚁金服、信也科技这类科技金融平台,只要在监管引导适度支持下划定底线边界,这些平台有很大潜力搭建一个信用数字体系出来,这对提升社会效率促进社会发展补足消费力这个短板有重要意义,做数字信用体系平台只能这类互联网平台才能做好,监管把握好底线做好动态监督,给予一定资源支持(资金成本不能太高)定好规则控制底线即可,至于风险是可控的限制平台杠杆率,限制个体共贷额度上限,例如小额5000-10000,最高上限10-20万,极优秀可放宽至50万,通过上限与分散控制政府风险。$阿里巴巴(BABA)$ $信也科技(FINV)$ $美团-W(0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