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SZ000851)$ 飘飘我来了,那些胡说八道我不会出来的人可以闭嘴了。飘飘我说过的观点永远不变,直到高鸿退市或者喜酒上市。
今天的消息我都看过了,有几处让我感兴趣的地方:
一是,关于造假行为的时间段,监管把它分为两段,即2015-2021高鸿科技的虚假贸易,和2022-2023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的虚假贸易,奇怪的是后段的造假为什么会在常州案出事后出现,而又不在之前一起出现。
二是,证监会认定了常州案高鸿这边都是失职行为而非故意行为,还将上市公司之外的人认定为主观恶意拉进来处罚。
三是,高鸿公司这边为什么会主动将2020年的欺诈发行列为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依据我的了解,符合欺诈发行的退市情形是仅限于首发和借壳,而不是所有增发行为,难道是高鸿法务和证代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