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运行从2023开始,注册资本2亿
2023年收入6.4亿、盈利-8.4亿。24年收入53亿、盈利-6.8亿。2025年到9月为止,从3季度子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表推算盈利-7.3亿,主要是三季度核销之前积累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到目前为止,JMC福特科技上海总亏损约为-23亿左右,在Q3资产负债表体现为对JMC股份的应付账款14亿(大部分会转为借款之后转股)以及作为其它应付款的开办费等。福特以现金增资12.1亿、JMC债转股增资12.6亿,公司进行业务清算。之后福特品牌乘用车及皮卡将由福特子公司进行代理销售,公告预计2026年分销服务费用2.5-3亿。
由于控股公司合并报表,经少数股东权益调整之后,旧销售模式带给JMC上市公司实际亏损为2023年-4.2亿、2024年-3.6亿、2025年-3.7亿。合资销售公司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是销售费用完全体现在报表里但实际有一半是由福特分摊,但营业利润是扣除了全部销售费用的,在报表分析中需要以此为根据进行调整。公司使用2024Q1的高额增值税抵减入账弥补了部分当期的大额Bronco上市销售费用,增值税抵减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之前政府补助(与政府补助都在其他收益一项,但政府补助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旧销售模式带来的费用在报告期时间上的转移:2025Q3核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报表的另一个影响是,相当于把2023年底上市的Ranger和2024年Q3上市Bronco的销售费用的一部分摊到了2025年Q3这一个季度,造成了收入和费用在时间上的不匹配:福特科技上海的销售费用集中体现在2023Q2和2024Q1,各为-5亿左右,分摊到上市公司两个季度各-2.5亿;以递延所得税负债核销形式推迟体现到2025Q3的约为-6亿,上市公司占-3亿。对报表进行调整后,2025Q3单季归母利润大致与2024Q3持平或略高,与营业利润趋势类似。
新销售模式的影响:按新的分销合同,每年预计减亏1亿,前提是销售毛利率与之前相同。按2023及2024年走福特纵横渠道的年销5万辆计算,一辆销售成本约为不到2万,江铃分摊约8000。新模式上市公司直接付给福特每辆5000左右的销售费用,上市期间的销售费用会更加平滑,在报表上会体现为新车上市初期会相对旧模式有更高的实际利润率,之后逐渐下降,不再像旧模式销售成本转移对利润表有比较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