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再次被卷入虚假陈述案被起诉,这次是41亿大案!这个案子可太精彩了。
回旋镖虽迟必到。因12月4日,苏州中院一纸《应诉通知书》送到北京银行手里,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共同被告,胡菊玲等超过8000名散户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总额高达41.39亿元。
这家曾被视为“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银行”,这次会被拉下神坛吗?
在这则超长的公告中,被告第一位是康得新,被告的第29和30位是北京银行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细看这40个被告中,一部分是康得新的主体,一部分康得新员工,还有配合康得新造假的外围供应商,以及为康得新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专业服务中介机构会计师律所等。
北京银行在公告里拼命“甩锅”:我们不是第一责任主体!这案子还没开庭,不影响我们赚钱!但市场可不管这套——股价先跌为敬,投资者信心碎一地。
毕竟,你们说不清楚,一家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122亿存款怎么就不见了。
北京银行收到应诉通知书5天后,北京银行最年轻的高管,北京银行原董秘、现任CFO曹卓辞职。
公告说曹卓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首席财务官职务,辞任自2025年12月8日起生效,辞去首席财务官后,他仍将留在北京银行,但不再担任任何具体管理职务。
作为北京银行最年轻的高管之一,1981年出生的曹卓现年44岁,其职业履历全程扎根该行。
曹卓的履历堪称“北银奋斗史”。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加入北京银行后,曹卓从双榆树支行基层岗位起步,一路稳步晋升,先后担任长沙分行行长、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助理等职。
所以,跟康得新合作的时候,他是在职的。
2020年3月,曹卓出任资产负债部总经理;2022年8月,因前任董秘刘彦雷未及时披露51.47亿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应诉通知书》遭监管警示,导致银行股价波动及声誉受损,此后曹卓接棒董事会秘书一职;2023年11月,他进一步兼任首席财务官,一人身兼三职,统筹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财务战略等核心工作。
理一下,2023年直接“三合一”,管着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财务战略。结果呢?康得新案发时他正身居高位,现在辞职,是“背锅”还是“及时止损”?
根据北京银行2025年半年报,曹卓持有该行22万股股份,在董监高持股中处于较高水平。薪酬方面,他2023年和2024年的薪酬分别为212.7万元和210.7万元,其中2023年薪酬位列公司第二。
再来说说康得新这出“财务造假大戏”。康得新曾是A股的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1月,康得新的15亿元债券出现违约,其财务造假行为逐步浮出水面。
债券违约的同时,康得新2019年财报中还显示公司尚有货币资金150亿元,其中122.09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作为其资金托管方因现金管理业务陷入银行责任边界争议。
随后,证监会启动了对康得新的现场检查,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2020年9月,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连续4年年报涉嫌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15亿元。后来,证监会对康得新罚款60万元;对钟玉罚款9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瑜、资金部主管张丽雄等分别罚款并市场禁入。
2020年证监稽查了20起典型违法案例,康得新就是第一起。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康得新终止上市的公告。
他们跟北京银行的“蛛丝马迹“继续被深挖,根据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组的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康得新北京银行账户组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
令人震惊!
也就是说,通过这个现金管理资金池,康得新集团和钟玉可以随意调动子公司康得新的资金。在实质占用资金的同时,北京银行通过特殊格式的银行询证回函,又能保证康得新被占用的资金不被外界发现。所以在当时虽然显示康得新还有150亿元的资金,但有119.42亿元资金实际并不存在,早就通过北京银行的资金池被大股东划走。
确实很恶劣!
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其中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最新的进展是,2025年12月15日晚间,康得新公告了重大诉讼进展,74岁的董事长终审结果出来了,还是被判了15年,这何必呢?白发苍苍晚节不保。
总结一下,2019年,它15亿债券违约,但财报里还写着“有150亿存款,其中122亿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结果证监会一查,这122亿早被大股东通过“资金池”掏空了! 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还出了份“假回函”,帮康得新掩盖资金挪用。
但散户们的损失呢? 只能靠起诉银行、中介机构讨个说法。太惨了。
这已经不是北京银行第一次“踩雷”康得新。今年5月,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康得新,索赔金额超过51亿元,彼时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分别为被告二、被告三。而在本次公告中,北京银行也强调自己“并非该案第一责任被告主体”,评估认为案件“不会对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此次诉讼涉及8000多名散户,索赔金额虽低于前案,但影响范围更广。北京银行如何应对“双案压顶”的局面?
如果银行都成了“造假帮凶”,投资者的钱还安全吗?作为资金托管方,北京银行是否尽到了“看门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