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
今天走出强制收房第一步
断水断电换锁这种行为多少有点理亏,即便情感上说的通,但程序不正义的事,也是不能做的
约上民J去房子里找住客
民J懒懒散散,很不情愿的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解决不了
我:不是让你们解决事情,是帮我做个证明,证明我通知住客搬离了。同时也想看看屋内怎么样,住的人有没有违法行为
他:他为什么要搬走,人家付了租金
我:房子是租给X某的,合同明确不得转租,住客不向X某查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轻信对方签了二次租赁合同。其中的房屋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我已和X某解约,现在住客是侵占房屋
他:这个我们解决不了,你走法律途径吧
我:不是让你解决问题,是做个见证,同时做个笔录,陪我进去看看房子,住客就在这里,不存在强行进入。起诉需要这些证明
他:我没有义务的
我:那我反映了情况,身份信息总要调查吧?
此时协J才开始记录双方信息,民J显然已对我有了意见
同时开始和稀泥,说住客也是受害者,体谅下人家
我说:他的确是被骗了,我愿意协助他起诉X某,同时也给了合理的腾房时间。只是他的态度和意愿让我觉得只有走法律途径才能解决
住客:我付了钱,怎么就不能住了?
我:你是被骗了钱,就像你在黄牛那边买了假票,车站不让你上车,能说自己付了钱就享有乘车权吗?
住客:我不跟你说这些,你自己去找X某要钱
我:我已经跟X某解约了,他违约该赔的钱自然会找他。你现在明知与房主没有租赁关系,侵占我的房屋是违法的
住客:合同又不是你说解约就解约的,有法院判决吗
我:民法典565条规定,发出通知书那一刻已经解约了,你如果觉得解约不合法可以单独起诉
住客:你解约了,我还有合同呢
我:你的合同是和X某之间的合同,合同标的物都是无效的。民法典716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时,民J开始出馊主意了,建议我们去找中介,这事中介有责任
住客说:那行,一起去那边谈
民J:那边不归我们管辖,你们联系xx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