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筹资活动有序进行,在仲裁裁决之前针对到期银行贷款,公司按计划完成多项金融机构债务的处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大股东海科控股提供的青岛银行委托贷款偿还了烟台银行 3 月 26 日到期的 9,000 万元贷款,又通过非关联方提供的青岛银行委托贷款偿还了烟台银行 6 月 25 日到期的 9,000 万元贷款,以此完成对烟台银行贷款的置换。公司于6 月至7月期间到期偿还兴业银行贷款,并办理完成 7,000 万元贷款的续借。公司于8 月到期偿还威海银行1.6亿元贷款,并同步完成该笔贷款的续借。上述举措有效保障了公司运营资金充足,支持了公司的稳定运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到期偿还完成银行贷款共计4.3 亿元,公司本年度内所有金融机构到期债务均已按期妥善处理完毕。本报告期内除关联公司借款逾期情况外,公司无其他新增借款逾期记录。 (海科还在努力中、净资产转负了 可以走重整路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