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康佳集团总部那块地的地契在华侨城集团手里,工业用地变更成商业用地,打算给集团嫡子华侨城A来开发,康佳集团不同意,于是就组建一家合资公司来开发项目,康佳集团占权益70% 华侨城集团占项目权益30%,不晓得什么原因,最后决定转让这个项目权益,康佳集团获得69亿现金 集团获得30亿。那你说这块土地是属于华侨城集团的,为何要给康佳集团啊? 我来解释一下,因为康佳集团经营了这块土地价值,工业城市化让土地升值了,康佳不搬迁 华侨城集团就没有办法变现这块土地价值。同样的逻辑,华侨城集团的四块地也是华侨城A在一直经营,是华侨城A营造的人文环境让这个片区土地升值,你得补偿70%权益才有可能让华侨城A搬迁,假如华侨城A不同意拆迁 硬是要做钉子户,那集团公司也是无能为力的,再说2009年定向增发购买集团剩余资产,协议书上明明是集团资产整体上市,居然没有过户地契,这明摆着就是欺骗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