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超期服役、股东内斗、信披违规——一家上市公司如何因治理失控而滑向退市边缘
作为资本市场曾经的"明星股",ST新动力(300152.SZ)的坠落轨迹并非突如其来。该公司从一家正常上市公司,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再到被立案调查,几乎展现了上市公司风险演变的完整路径。
而这一切的根源,均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公司治理的全面失效。本文将基于已核实的公开信息和数据,梳理这场治理困局的演变过程。
ST新动力治理混乱的第一个明显信号,是董事会的超期"服役"。根据公司公告,新动力的第五届董事会本应于2024年8月到期,但直到2025年1月,河北证监局就此事责令公司及时整改时,董事会仍未完成换届。
公司当时承诺将尽快筹备完成换届选举,并计划与2024年年度报告同期披露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然而,当2024年年报披露后,股东却发现董事会换届的相关信息毫无踪影。
监管层的耐心是有限的。2025年5月8日,由于迟迟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新动力又收到了来自河北证监局的督促函。接到督促函后的第4天(5月12日),公司才匆匆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这种"推一下才动一下"的反应方式,暴露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反应迟钝。一家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本应是按部就班的常规工作,而在ST新动力,却变成了需要监管层层督促的难题。
如果说董事会超期服役只是公司治理问题的表象,那么随后发生的股东权利争斗,则彻底揭示了ST新动力内部控制的深层次矛盾。
2025年6月23日上午,ST新动力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天津腾宇(持有公司5.86%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了改选董事会的临时议案,希望在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相关提案。
作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其权利本应得到尊重。然而,事情的发展令人大跌眼镜。就在天津腾宇提交议案的当天下午,ST新动力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给出了三个拒绝理由:
该临时提案的提交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
提案主体不符合相关要求;
提交的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具体来看,公司解释称未收到一致行动人股东出具的委托天津腾宇提出临时提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也未收到表明股东身份的证明文件,导致"无法判断临时提案权行使的主体"。
更值得玩味的是双方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天津腾宇提名的7名董事会候选人,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7人仅有1人重合(程芳芳)。这清楚地表明了控制权争夺的激烈程度,也反映了公司主要股东与现有董事会之间的严重分歧。
股权分散的治理缺陷在此事件中暴露无遗。根据公开信息,新动力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本可防止"一股独大",但在ST新动力的案例中,却直接导致了股东之间的权利争斗和公司治理的僵局,为后续更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埋下了伏笔。
公司治理的混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的问题,这一点在ST新动力身上得到了充分验证,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因果链条。
2025年6月24日,ST新动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决定书指出,公司2025年6月20日披露《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对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财务报告附注章节等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河北证监局认为,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不真实、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程芳芳因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更正虽未影响新动力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但年报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事实已经成立。与此同时,因上述事项,深交所也在同日向公司及程芳芳下发了监管函。
事情并未止步于警示函。2025年9月19日,ST新动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具有象征意义的是,就在同一天,公司完成了延期一年多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这种巧合恰恰说明了公司治理问题的系统性——直到监管利剑落下,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才得以修复。
从年报披露问题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新动力的信息披露问题显然已不是简单的疏忽,而是涉嫌违法违规。这也意味着,公司治理的混乱已经引发了严重的法律风险。
面对ST新动力日益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监管层的应对措施逐步升级,展现了对上市公司治理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并对公司的困境作出了明确的定性。
监管时间线清晰显示了这一逐步升级的过程:
2025年1月:河北证监局就董事会超期服役问题责令ST新动力及时整改;
2025年5月8日:因迟迟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的督促函;
2025年6月24日:因年报披露不真实、不完整,公司和董事长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同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5年9月1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深交所2025年1月下发的监管函,官方明确指出公司存在"长期治理混乱、规范运作存在严重缺陷、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到位、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多项违规行为。
该监管函还点名了公司时任董事长毛军亮,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程芳芳,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齐龙龙,时任财务总监王子龙,时任财务总监张猛,时任董事会秘书宗冉等多位责任人,认为他们"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这种对个人的问责特别值得关注,因为它打破了"只罚公司、不罚个人"的传统做法,使得公司治理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身上。这对于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疑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
公司治理的混乱最终会反映在经营成果和融资能力上,ST新动力的财务数据提供了明显的证据,这也是治理失败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根据2025年一季度报告,ST新动力实现营收5647.52万元,虽然同比增长79.33%,但归母净利润仍亏损550.70万元。尽管同比减亏66.06%,但这仍是在亏损基础上的"减亏",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并未真正改善。
更全面的数据显示:
2025年上半年:营收9696.12万元,同比下降5.66%;净利润-728.61万元
2025年三季度:营收1.545亿元,同比下降18.28%;净利润-723.2万元,同比大幅下降279.65%
这些数据印证了公司治理混乱导致的经营困境:
战略方向不稳定:董事会超期服役和权力争斗使得公司难以形成稳定的长期战略;
管理层精力分散:公司高管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应对监管要求和股东争斗,而非业务经营;
市场信誉受损:连续的监管处罚和立案调查必然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客户信任;
融资成本提高:据公开信息,立案调查期间公司虽然经营正常,但会对其资本市场运作(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产生直接且严重的负面影响。
这些问题共同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公司治理混乱导致经营困难,经营困难又加剧了股东间的矛盾和权力争斗,进而使得公司治理状况进一步恶化。打破这一循环需要强有力的内部改革或外部干预,但在ST新动力的案例中,这一循环似乎仍在持续。
ST新动力的案例虽然具有其特殊性,但也蕴含着普遍性的警示意义,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素材。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ST新动力的案例表明,公司治理问题的监管需要更前置、更精准。从董事会超期服役到股东权利争斗,再到信息披露违规,这些问题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联系。如果能在早期更有效地介入公司治理问题,或许可以防止后续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发生。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ST新动力是一个生动的教训,展示了公司治理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主义,而是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要素。特别是股权结构分散的上市公司,更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平衡各方利益,防止权力争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对于投资者而言,ST新动力的案例提供了多个风险预警信号:
董事会超期服役往往是公司治理失效的早期信号;
股权分散且存在股东争斗的公司潜藏着治理僵局的风险;
屡次收到监管函件表明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系统性问题;
证监会立案调查通常是风险集中爆发的节点,需高度警惕。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ST新动力的案例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从重规模向重质量的转型过程。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治理质量将成为决定企业市场地位和长期价值的关键因素。
ST新动力从一家正常上市公司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再到被立案调查,几乎展现了上市公司风险演变的完整路径:从公司治理失效到内部控制失灵,从信息披露违规到监管介入,从内部矛盾到股东权利争斗。
在这一过程中,早期预警信号被忽视,治理缺陷未能及时修复,最终导致公司陷入今天的困境。这一案例清晰地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不是装饰,而是上市公司抵御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这一案例无疑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