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期业绩整体表现
•财务数据概览:公司2025年上半年收入实现1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持有人应占溢利约2.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3.8%,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及主业发电利润承压影响。发电收入为13.3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发电业务业绩为6.26亿元,较去年的8.12亿元下降22.9%。
•经营指标分析: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为47.5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上升0.4%;截至6月30日,公司权益容量达4778兆瓦,较去年同期上升18%,年初规模约为4.6G瓦。上半年平均融资成本下降35个基点至3.63%;经营性净现金流较去年同期上升22.5%,达10.41亿元。权益装机容量中,风电占比80.5%,权益规模为3.8G瓦;当年投产191兆瓦(含风电和光伏),并出售小股权减少28兆瓦。
•发电业务拆分:权益口径发电量几乎持平,发电收入同比下降2.1%,同口径权益净利润下降25.2%,其中控股电厂权益净利润下降28.6%。中国区电厂运营指标方面,弃风弃光率较去年同期上升4.7个百分点(风电上升3%,光伏上升13%);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42小时,较去年上半年下降6.4%(高于中电联发布的中国区平均1087小时);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31小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9.4%。综合电价方面,风电平均综合电价较去年同期下降近2分钱,光伏下降超过4分钱。
•ESG表现:公司继续维持MSCI ESG双A评级,位于全球同行业前十,并连续两年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
2、电价与限电率分析
•光伏电价下降原因:2025年上半年光伏电价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其一为2024年新投产的部分光伏项目,对电价产生拉低作用,影响幅度近1分钱。其二为市场化交易因素,河北南大港地区的交易增加对电价的影响更为显著,约拉低3分多钱。此外,辅助扣款等次要因素对电价的影响较小,不足1分钱。
•各省份电价变化:从各省份情况来看,2025年上半年电价下降幅度较大的省份主要有广西、甘肃、湖北;吉林电价虽有所下降,但幅度小于上述三省。同时,部分省份因136号文细则出台,政策调整后电价出现上涨情况,具体表现因各省政策排兵布阵不同而有差异。
•弃风弃光率上升原因:2025年上半年,光伏弃光率和风电弃风率均有上涨。风电方面,吉林因区域容量增加较快,弃风率同比上涨约15%;辽宁因大风期集中,限电率同比上涨约6%;湖北因执行现货交易,限电率上涨约6%。光伏方面,青海、西藏为传统限电严重区域,其中青海受5月装机激增影响(单月装机量超过去年全年),限电率增长26个百分点;湖北因现货交易及整体电价等问题,限电率约20%。其他省份限电情况无明显变化。
3、136号文影响与项目储备
•136号文细则影响:136号文目前正式出文件的省份较少,仅4个省份(新疆、浙江、宁夏等)及蒙东、蒙西(分属两个电网)有正式文件,其余多为征求意见稿或内部讨论稿。从公司项目情况看,蒙西仅有分散式项目,按0.28元结算,未受明显影响;广东项目多为联营老电站,情况掌握有限;甘肃项目为酒泉九湖县的固定电价风电厂,亦不受影响。当前136号文相关政策(包括征求意见稿和内部讨论稿)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调整可能,因此难以对其影响进行预测或提供明确的投资指引。
•项目储备与收益率:公司目前储备项目主要集中在湖南、黑龙江、云南三个省份。关于各省收益率预期,湖南和云南预期较好,但云南2025年上半年因风资源较差(风力较小),利润受到一定影响;黑龙江作为传统风电大省,风资源整体不错,但较2024年有所下降(可能与2025年雨水大有关)。从具体项目看,湖南有4个在建项目,全投收益率高于10%(前提是电价稳定、风资源正常),且公司开发新项目要求至少8%以上的全投收益率才会推进。此外,公司投资决策更关注收益的确定性,若收益确定性无法保证,投资将暂缓。
4、应收账款与交易团队建设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应收账款回款方面,1 - 6月无回款,7月因中报期回款7000多万,去年同期回款规模较小。截至6月30日,绿电应收账款总额为13.5亿元,较去年增长1.7亿元(上半年)。每年应收账款总额约3.3 - 3.4亿,能收回50%以上。当前回款的7000多万多为2023年前后的补贴,补贴发放整体延迟约2年。各省发放节奏存在差异,国家层面统一下发,但各省执行时间有早有晚。在12月集中到账的情况下,2023年前补贴或已收完,当前应收账款平均账龄约2年。
•交易团队能力建设:交易团队能力建设方面,关联运维公司(协和运维)在两年前已建立交易团队,并自研‘思核’交易系统(市场占有率不错),目前管理资产接近40G瓦。公司自身层面,在136号文发文前一年(去年上半年)成立独立交易部门(电力交易部/市场交易部),团队规模从最初的2 - 3人扩展至当前的十几人。日间交易是当前交易的最大难点,其操作模式类似证券期货交易,需具备发电量预估、实时报价等能力,做好可盈利,做不好则需当日市场买电补充。公司交易团队成熟度处于市场领先水平(部分央企去年下半年才开始建立交易团队)。未来,电站收益将更依赖交易团队能力,交易人员背景更注重数据敏感性(如数学、数据领域),而非传统电力背景。
5、项目出售与未来展望
•项目出售终止原因:本次项目出售终止主要涉及两方面因素。其一为项目质地发生显著变化:出售的青海地区项目因2025年上半年线路切改和检修,限电率从原本的30%多(前年为10%多)大幅升至70%(部分时段达60%-70%);黑龙江地区项目则因风资源下降,同时限电率上升约3.4个百分点。其二为交易过程中的实际阻碍:评估基准日为8月31日,基于该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与后续实际运行情况(尤其2025年上半年风资源较差)存在差距;交易涉及的外资方因团队较新,对130号文影响判断不明;此外,交易前期手续未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双方经协商后最终友好终止交易。
•未来业绩与发展方向:行业趋势方面,2025年1-7月风资源整体较差,云南地区风资源同比下降约20%,黑龙江、吉林地区下降5%-6%,截至7月风电电量同比下降0.3%,预计2025年为小风年,2026年风资源或优于今年。限电率方面,整体上升幅度有限(约1-2个百分点),但部分省份差异较大,如西藏2024年限电率46%,2025年升至57%;甘肃、青海等传统限电大省可能进一步升高。电价方面,虽呈下降趋势但影响有限,但因数据不完整、样本不足,具体降幅难以预估。公司发展策略上,存量电站聚焦市场化交易优化(提升上行交易收入)、发电效率提升(及时处理小故障)及成本控制(管理费用、融资成本);新项目层面,将确保前期开发成果变现(通过BT、建成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优先投资确定性高的电站。此外,公司正探索新业务增长点,包括电力交易、售电、电力资源相关领域,以及当前市场较热的公募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Q&A
Q:今年上半年光伏电价降幅较大,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包括去年平价项目投产的影响及今年交易端的因素?
A:上半年光伏电价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去年新投产的部分光伏项目拉低约0.1分钱;河北南大港光伏项目因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影响约3.1分钱。辅助扣款等其他因素影响不足0.1分钱,因此主要驱动因素为河北地区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
Q:今年上半年哪些省份电价下降幅度较大?哪些省份电价表现平稳?
A:今年上半年电价下降幅度较大的省份包括广西、甘肃、湖北;吉林电价也有下降但幅度较小;其他省份电价表现平稳,部分省份电价上涨,主要受136号细则及各省政策差异影响。
Q:风电今年上半年的电价趋势如何?
A:今年上半年风电电价整体影响较小,总降幅不到两分钱。其中,交易结算均价降幅不到一分钱,新并网影响约6厘,辅助服务价格基本稳定,整体结构变化不大。
Q:今年上半年光伏弃光率与风电弃风率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哪些省份弃风率或弃光率下降幅度较大?
A:风电方面,弃风率上涨主要与区域容量快速增加、大风期集中导致限电及现货交易执行等因素相关。具体省份中,吉林因区域容量增加较快,弃风率同比去年全年下降约15%;辽宁因大风期集中、电厂集中发电导致限电,弃风率同比去年年底下降不到6%;湖北因执行现货交易导致限电,弃风率约6%。光伏方面,弃光率上涨主要受区域装机量激增及现货交易、电价等因素影响。青海、西藏为传统弃光严重区域,其中青海因531新政影响,5月单月光伏装机量超去年全年,弃光率上涨26个百分点;湖北因现货交易及电价问题,弃光率影响约20%。其他省份弃光率或弃风率变化不明显。
Q:今年上半年已出台136号文细则的省份,其竞价竞争程度对后续装机发展有何影响?
A:目前仅四个省份正式出台136号文,其余多为征求意见稿或内部讨论稿。由于公司在正式出文省份的装机量较少,实际影响有限:分散式项目仍按0.28元结算;广东以联营老电站为主;甘肃九湖县风电厂执行固定电价。湖南交易自2024年启动,上半年电价同比上涨。当前文件尚未最终确定,仍可能调整,因此难以预测对后续装机发展的具体影响或提供指引。
Q:公司目前储备的项目主要分布在哪些省份?
A:目前储备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湖南、黑龙江、云南三个省份。
Q:湖南、黑龙江、云南三省目前储备项目的收益率预期如何?如何看待黑龙江限电率较高及湖南电价压力对收益率的影响?
A:当前增量项目整体利润率承压。自去年起,公司按区域划分投资标准,部分区域内部收益率调整至7%,部分区域保持原标准,所有区域IRR均高于国央企投资底线。公司更注重收益确定性及项目抗风险能力,以保障资产质量。
Q:湖南、云南、黑龙江三个省份中,哪个省份的回报率较高?
A:目前湖南和云南的回报率可能较好,但云南因今年上半年风资源较差,利润受到一定影响;黑龙江作为传统风电大省,整体风资源尚可,但较去年有所下降;湖南风资源基本稳定。
Q:目前在湖南地区投资风电项目的回报率如何?
A:湖南因优质资源区域基本开发完毕,叠加多山多林及涉及军事因素,可开发项目有限。目前开发的风电项目要求全投收益率至少8%以上,当前在建的四个项目全投收益率高于10%。
Q:近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如何?应收账款总额及核查期项目进展如何?
A:1-6月无回款,7月新增回款7000多万及6200万。截至6月30日,绿电应收账款总额为13.5亿元,较去年增长1.7亿元。核查期项目存在年底前陆续通过的预期,进度快于此前预期,有消息称国家或不再统一发文,改为各省能源局直接通知方式。
Q:公司项目中,当初属于绿码的项目数量及核查期内项目的数量情况如何?
A:公司有4个项目未进入核查名录,容量为106兆瓦,属于未明确的黄码;此外,公司存在红码项目。
Q:这四个项目当时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容量超了还是时间超了?
A:四个项目中,三个为容量超了,一个为未达容量。未达容量的项目因后续规划自然保护区导致机位减少,原规划容量5万,实际仅安装2万多。
Q:136号文发布后,公司在交易与运维方面是否有更多投入?
A:136号文发布前,公司已提前两三年启动交易团队能力建设。关联方协和运维在两年前同步建立交易团队,自研交易系统思核,凭借交易与运维能力,近两年市场扩展迅速,目前管理资产规模接近40GW。公司自身方面,原甲乙方分开管理,去年上半年专门成立电力交易部,团队规模从两三人大幅扩展至十几人。当前交易与传统卖电存在显著差异,核心难点在于日间交易,优秀的交易团队对公司业务提升至关重要。目前公司交易团队市场领先,人员来源从传统生产运维人员转向数学、数据敏感型背景。未来,交易团队能力将成为影响电站收益的关键因素,单体小电站因缺乏专业团队难以高效开展日间交易,新能源行业对交易团队的重视程度将提升至新高度。
Q:公司每年产生的应收账款规模及收回比例如何?
A:公司每年应收账款总额约3.3-3.4亿元,近两年正常情况下每年收回比例超过50%。
Q:补贴发放的顺序如何?涉及的两个名单在发放时的顺序如何?
A:进入目录且无黄码、红码的项目补贴发放通常延迟两年,当前收到的补贴对应2023年前后的项目。绿电补贴平均延迟时间约为两年。补贴发放无统一规律,各省执行节奏不同,国家政策为同一批下发,但各省根据自身节奏调整发放时间。
Q:三年以前的绿电补贴应收账款是否已全部清收?
A:当前账目中,目录内的绿电补贴应收账款基本清收完毕,但因部分补贴集中在12月到账,2023年以前的补贴可能已全部收回,而2023年的补贴可能存在未收回情况。
Q:当前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是否为1至2年?
A:应收账款平均账龄约为2年,按模型测算略超过2年。
Q:目前限电率和平均电价情况下,是否存在统一的风电、光伏盈亏小时数标准?
A:当前无法计算统一的风电、光伏盈亏小时数标准。早年中东部省份银行曾提出1800小时为盈亏点,但该标准基于当时较高的电站成本。目前因各省电价不同、同一省份不同电站受现货交易影响收益差异较大,且光伏发电稳定性较低,需单电站测算盈亏平衡点,无统一标准。
Q:单个项目完成前期建设进入运营阶段后,除人工费用外,是否存在其他维修性支出?
A:运营阶段存在维修性支出,主要包含在运维费中。常规运维费外,仅在发生大检修或技改时需额外支出,但规模较小。项目投产后至少5年处于质保期内,无需额外支出,仅需常规运维费;质保期后,个别项目可能需进行技改,属于一次性支出且以提升发电量为目的。
Q:出售沙电相关项目的交易终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交易终止的主要原因包括交易条件未达成及项目质地发生变化。涉及出售的黑龙江与青海地区项目中,青海项目因上半年线路切改和检修,限电率从原30%多升至70%,较前年10%多的水平显著恶化;黑龙江项目上半年风资源下降,限电率上升约3个百分点。此外,交易定价基于8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但大半年后实际运行结果与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外资方因团队较新,对130号文影响判断不明确;交易前期手续未在630前完成,双方经协商后友好终止。
Q:今年出售电站的利润如何展望?
A:目前无法展望,因尚未有成功交易案例。出售电站需从大量项目中筛选,初步意向项目经多轮谈判后最终成交结果不确定。此外,项目质地差异大、不同省份售价不同,导致利润无法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