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控股集团作为国内顶尖药企成功入主,理论上将为ST景峰带来根本性的转变。但法院和监管机构在裁定受理重整时,必须基于当前既成事实的法律文件和资金保障,而不是未来的可能性。
第一,“持续经营能力”这个不确定性依然是在受理前必须解决的核心障碍。
逻辑核心:法院要的是“确定性”,而不是“可能性”
法院受理重整的前提是判断《重整计划》是否具备高度可行性,能够一揽子、彻底地解决公司的问题。这需要看到实实在在的证据,而不是一个美好的愿景。
虽然石药重整成功大概率能解决持续经营问题,但法院受理前必须评估重整计划本身的可行性和确定性。具体来说:
1. 重整计划的明确性:法院需要看到具体的重整计划,包括石药集团注入资产的具体内容、资金投入的规模和时间表、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等。如果计划不够明确,法院难以判断重整后的景峰医药是否真的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2. 石药集团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石药集团作为重整方,其承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