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金达飞金融借贷纠纷:年利率36%争议、一审法院支持降低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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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  

金融虎讯 6月17日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常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将晋商消金与达飞金融的合作及相关借贷纠纷推至公众视野。

案件显示,2019年11月4日,被告常某通过达飞金融(现已更名为红淼科技)运营的“达飞APP”向晋商消金申请借款6500元,借款期限3个月,还款方式为每期还息到期还本,年利率36%。11月13日,常某又通过该APP向晋商消金分别借款5500元、3500元,借款期限同样为3个月,合同还约定逾期按逾期本金的日0.1%计算逾期罚息。常某在还款过程中部分履行,至原告主张权利时,尚欠本金15500元及利息和逾期利息。

一审法院认为,原合同约定的年利率36%及逾期罚息标准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贷款标准,晋商消金请求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利息和逾期利息,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按照此标准计算,被告借期内应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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