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金达飞金融借贷纠纷:年利率36%争议、一审法院支持降低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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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  

金融虎讯 6月17日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常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将晋商消金与达飞金融的合作及相关借贷纠纷推至公众视野。

案件显示,2019年11月4日,被告常某通过达飞金融(现已更名为红淼科技)运营的“达飞APP”向晋商消金申请借款6500元,借款期限3个月,还款方式为每期还息到期还本,年利率36%。11月13日,常某又通过该APP向晋商消金分别借款5500元、3500元,借款期限同样为3个月,合同还约定逾期按逾期本金的日0.1%计算逾期罚息。常某在还款过程中部分履行,至原告主张权利时,尚欠本金15500元及利息和逾期利息。

一审法院认为,原合同约定的年利率36%及逾期罚息标准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贷款标准,晋商消金请求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利息和逾期利息,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按照此标准计算,被告借期内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为16430元,三期合计应还息930元,扣除已还的300元,尚欠借期内利息630元及借款本金15500元,逾期罚息以155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还清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晋商消金与达飞金融的合作主要集中在2019年,但令人意外的是,直到2024年,仍有“晋商消费金融”“达飞”相关裁判文书,累计多达47篇。

晋商消金此次“踩雷”达飞,无疑为持牌消金与助贷机构的合作敲响了警钟。近年来,非法借贷、套路贷平台屡禁不止,这也正是“助贷新规”要求对合作机构实行“白名单”管理,并严禁与名单外机构合作的重要原因。然而,截至发稿前,晋商消金暂未披露其合作助贷机构名单。

据此前报道,2025年4月,晋商银行发布2024年全年业绩披露了联营公司晋商消费金融的经营情况。年报显示,2024年,晋商银行分占晋商消费金融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的利润为2621.8万元,上年同期为1214.3万元。以晋商银行持股40%计算,2024年,晋商消费金融持续经营的利润约为6554.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036万元同比大涨约116%。

宇信科技年报显示,2024年,对晋商消费金融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1310.91万元。宇信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对晋商消金的持股比例为20%。以此计算,晋商消费金融2024年的利润也是6554.5万元。此外,根据宇信科技2023年年报显示,对晋商消费金融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607.2万元。以此计算,晋商消费金融2023年的利润为303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2月,晋商银行与其他第三方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晋商银行为晋商消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2023年1月4日,山西银保监局批复了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受让奇飞翔艺持有的晋商消金1.2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晋商消金第二大股东。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和7%。公司旗下拥有“借蛙”、“晋情贷”、“随e贷”等一系列消费信贷产品,构建了线上小额、线下大额、消费分期、循环信用等差异化、多元化的产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