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家工程機械公司的盈利拐點,通常看兩個指標:銷量和毛利。但如果沿著這套邏輯去看博雷頓,很容易會得出誤判,因為博雷頓已經不再是一家只靠賣設備掙錢的公司。
先從電費這條線算起。
博雷頓在官方披露中提到,其在剛果(金)的光儲項目,年發電量約 1.2 億度,對應年電費收入 1.8 億元人民幣。倒算下來,售電單價約 1.5 元/度。該項目配置為 76MW 光伏 + 100MWh 儲能。
根據博雷頓官方公開的數據,博雷頓目前在推進的光儲項目不止一個,除了剛果(金)的這個,算上近期籌備中項目累計規模將超 200MW + 465MWh,體量大致是剛果項目的三倍。如果假設這些項目陸續并網、運行效率接近,年售電規模保守測算在 3.5 億度以上,對應近 5.5 億元級別的年電費收入。
成本端,主流機構對“光伏+儲能”的綜合度電成本測算區間大致在 0.4–0.65 元/度,考慮海外施工、運維、融資和風險溢價,按 0.65 元/度測算已經偏保守。在這個假設下,僅電費這一項,年毛利空間約3億元人民幣。目前博雷頓布局的非洲市場,尤其是以高附加值的銅礦,金礦為例,電力缺口較大,影響到了礦主的收益,甚至一些新建礦場幾乎全部依賴柴油發電,成本超過 3.5 元/度電,單獨零碳礦山的微電網市場,未來三年需要數百億度電,價值上百億美金的市場。
再看第二條線:無人駕駛礦卡。
官方信息顯示,11 月以來,博雷頓在較短時間內累計交付和部署 超過 100 臺無人駕駛礦卡,發展速度明顯加快。但更關鍵的不是數量,而是收費方式。根據官微的報道,博雷頓并未將無人駕駛系統作為一次性選裝出售,而是采取 按運量、按周期收取服務費的模式。
這意味著,無人駕駛礦卡并不是“賣完即結束”的交易,而是每一臺車都會在整個服役周期內,持續貢獻收入。只要礦山在運行,車在跑,服務費就在產生。這一模式下,車輛本身的銷售毛利重要性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單礦生命周期收入。
把電費和無人駕駛服務費放在一起看,博雷頓的商業模式已經發生了實質變化:它不再主要依賴“賣設備”,而是開始通過礦山場景,持續收取能源費和技術服務費。核心的商業邏輯在于,整個礦山的運營最大的成本就是能源成本,其次是人力成本,博雷頓依靠自身的技術能力和強大的產業鏈組織能力,同時解決礦山運營的兩大痛點。
這個模式為什么成立?這里繞不開一個問題:為什么是博雷頓在做,而不是傳統工程機械公司,或者光伏、儲能龍頭?答案與創始人陳方明的背景密切相關。
公開資料顯示,陳方明并非單一制造業背景出身,其過往投資與產業布局,長期集中在光伏、儲能、電池、電力系統等新能源產業鏈環節。從上游設備到下游系統集成,幾乎覆蓋了光儲產業的關鍵節點。這意味著,博雷頓并不是在“臨時跨界”做光儲項目,而是在一個對產業鏈結構、成本構成、工程風險都高度熟悉的體系內推進。這點非常關鍵。
礦山光儲并不是簡單的“裝幾排光伏、放幾組電池”,而是一個強約束場景:負荷波動大、連續運行要求高、停電成本極高,還必須與電動礦卡、充換電系統、調度系統深度耦合。這類項目的失敗,往往不是因為技術不可行,而是因為系統協同能力不足。
從結果看,博雷頓是少數能同時把 光儲、電動礦卡、無人駕駛、礦山運營 放在同一張資產負債表里統籌推進的公司。名義上是“一家公司在做”,但本質上,是以博雷頓為平臺,把整個中國新能源產業鏈的能力組織起來,對外輸出一個完整解決方案。
這種模式,也解釋了一個現象:在海外礦山場景中,即便是大型設備商或能源企業,也往往需要依賴博雷頓這樣的公司完成最終落地。不是能力不足,而是組織形態不匹配——傳統企業更擅長單點交付,而不是長期駐場運營。
從這個角度看,博雷頓并不是一家“賣礦卡的公司”,而是一個 以礦山為載體的能源與自動化運營商。創始人過往在新能源產業鏈的深度參與,使得這種高度復雜、跨行業的模式具備可執行性,而不是停留在方案層面。
回到盈利問題。如果仍然用“工程機械公司”的財務模型去評估博雷頓,很難看清它的真實拐點;但如果把它放在“能源運營 + 自動化服務”的框架下,關注并網規模和在運車隊規模,盈利路徑反而更清晰。盈利不是一蹴而就,但方向已經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