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黄金增值税改革对于各市场主体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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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ngchi
 · 上海  

以下以一块不含税成本100元的标准金为例,展示本次黄金增值税改革对于主要市场参与方的税负影响(仅涉及从金交所等购买黄金的情况):

一、 老凤祥等金交所的会员单位:

如果购买投资性黄金,新政前后可以增值税专票抵扣进项税均为13元,对其税务成本没有影响。但是其未来向下游销售的时候只能开具普票,投资金对于企业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对于个人客户没有实质影响);

如果其购买的是非投资类的黄金(包括用于首饰加工的),在新政前其可获得13元的专票抵扣,但新政后其仅能获得6元(普票的抵扣),意味着成本上升,大概率需要整体涨价;

原有从金交所等取得的存货也适用上述同类规则。

二、 非会员单位(如中小首饰企业)

无论购买投资类还是非投资类黄金,如果从金交所购买,在新政前其可获得13元的专票抵扣,但新政后其仅能获得6元(普票的抵扣),意味着成本上升,大概率需要整体涨价(且意味着其投资金条产品的成本可能会高于会员单位)。

三、 消费者

由于个人消费者无增值税抵扣需求,意味着其主要面临的影响在于黄金产品涨价,消费意愿可能受到影响;除受到涨价影响外,企业消费者会由于抵扣的影响,对于投资性黄金的热情会有所降低。
$老凤祥(SH600612)$ $老凤祥B(SH900905)$ $周大福(0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