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东时
2025年9月1日,公司发布《“东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
2、《关于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转股期限的议案》。
3、《关于确定“东时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交易期限的议案》。
根据会议表决情况,若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东时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之日起30 个自然日内均可转股,超过30日不能再转股;东时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起第 15 个自然日内可交易,自第 15 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 不再交易。
二、*ST美谷
公司子公司金环绿纤于近日收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编号为(2025)鄂 06 破申25 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准许申请人襄阳龙马金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ST中装
1、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2025年9月3日为“中装转2”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中装转2”简称“Z装转2”;2025年9月4日起“中装转2”不再交易。
2、“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2025年9月18日收市前,持有“中装转2”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为避免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及时转股。 2025年9月19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
四、*ST新元
1、202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书》。
2、9月1日,吴贤龙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切职务。
3、9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
4、近日,公司财务总监 陈仙云女士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陈仙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五、*ST惠程
1、9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确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人。
2、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1)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
2)关联方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856亿元的担保额度。
3)近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00万元,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
六、*ST亚太
1、9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和海宁金麒麟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由于海宁金麒麟无力偿还,由担保方浙江兰博生物代为偿还,并签订了和解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前期已向浙江兰博生物破产管理人申报了 7,876,477.12元从债权并已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该笔从债权的金额已完全覆盖了海宁金麒麟欠付临港亚诺化工的 7,020,180.00 元货款。
2、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申请人亚太矿业和兰州太华投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对广州万顺和公司提起仲裁申请。
(一)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 2 亚太实业在预重整、重整等程序中对申请人所持有的全部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意见进行计票时, 立即停止按照被申请人 1 广州万顺的表决意见计票,而应按照申请人的表决意见计票;
2)被申请人 1 广州万顺在预重整、 重整等程序中立即停止行使申请人所持有的全部54,760,995 股亚太实业股票项下的提案权、提名权和表决权;
3)被申请人 1 广州万顺立即停止以公司控制人的身份参与被申请人 2 亚太实业的预重整、重整等程序;
4)被申请人 2 亚太实业在预重整、 重整等程序中对董事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涉及董事表决事项统计表决票时,停止将被申请人 1广州万顺提名人员(陈志健、刘晓民、赵勇、陈渭安、龚江丰)的表决票作为有效票进行计票;
5)请求依法裁决解除 和广州万顺签署于2023 年 7 月 1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
6)请求裁决广州万顺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
(二)仲裁理由:
1)广州万顺没有完成合作协议中的定增任务。
2)背弃 《合作协议》 的安排, 启动破产重整程序, 造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定增事项不可能实现, 背弃了其在合作协议中承诺的完成定增并及时足额支付定增款的核心义务, 造成了公司陷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困境,增加了申请人的保证责任代偿风险,构成根本违约。
以上简单总结就是: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投资与广州万顺之间发生了重大矛盾,亚太矿业和太华投资以广州万顺违约为由,要把万顺踢出局。
截至目前,北京仲裁委员会尚未就该案件做出裁决。
七、*ST长药
1、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起诉长药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涉案金额1.5489亿元。十堰市中院于2025年8月24日判决。判决如下:
长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湖北长江大药 房 连 锁 有 限 公 司 对 长 江 医 药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享 有 的 到 期 债 权154,890,260.10元范围内,向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偿(2022)京0108民初373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
2、原告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起诉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涉案金额8682万元。十堰市中院于2025年9月2日判决。判决如下:
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接受履行后,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及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八、ST西发
2025年9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31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拟采取措施如下:
1.由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以其对西藏发展现享有的 150,000,000.00 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 150,000,000.00 元占用;
2.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现金 35,223,152.69 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发展;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现金 146,167,566.02 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九、ST炼石
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情况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升级(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贵州航发黔晟投资广发乾和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包括: 贵州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贵州黔晟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谊资产—金洋重整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包括:深圳华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洋重整(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中选重整投资人。
2)重整投资人明确 24 个月锁定期的认购价格是 5.65 元/股,12 个月锁定期的认购价格是 6.73元/股。
目前重整投资人尚未和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十、*ST高鸿
2025年9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8 元/股, 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 如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