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创新债和“去产能”
半年报显示,中国能建2025年上半年发行了创新债63亿元,利率在1.7%-1.98%区间,较市场利率有1%左右的优惠,公司每年可以减少利息支出约6000万元,下半年还会继续发行此类债券,可置换120-150亿元高利率贷款/永续债,节约利息支出1.2-1.8亿元(2024年公司永续债金额90亿,利率:3.3/90=3.67%)。上述分析只考虑公司的信用类债券,实际上公司有息债务3145.73亿元,未来贷款利率每降息0.1%,就能为公司节约3亿元的利息支出。
央企资金成本2%,地方国企要3%,民营企业则更高,较低的资金成本,是央企相对地方国企和民企的优势。我们做一个假设:项目净利润8%,回款拖欠2年,民营企业就要亏本了,回款拖欠3年,地方国企也要亏本,但央企凭借较低的资金成本,还能保有微利。持续数年,自然会淘汰部分基建产能。中央近日明确禁止地方政府为地方性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背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行全国统一大市场。我的理解是,地方为了留存建筑业的税收,持续给地方基建企业提供融资帮助,为其续命,反而拖慢了全国基建行业去产能的进展,最后把一屁股烂账甩给中央。出清地方经营不善的基建企业,由央企主导全国基建,还能从源头上预防基层腐败的发生,这符合中央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