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SZ000712)$
陈园园: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减持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你存在的违规行为,我局拟对你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于2025年4月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取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股份或公司)的大股东杨志茂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在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你通过东方财富证券信用账户将上述股份全部卖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证上〔2025〕223号)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减持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