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永福股份 政策利好 三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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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SZ300712)$ 迎来政策利好 三部门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面对全球能源绿色转型提速与“双碳”战略目标指引,公司持续深化“一体两翼”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速向国际领先的零碳电力科技公司转型升级。

既深耕家庭绿电、绿美乡村、零碳园区等场景应用,

又通过“永福云”平台、EMS系统和SEtools软件,加速能源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演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300712.SZ)成立于1994年,是行业领先的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以“让电力更清洁更智慧”为使命,聚焦新能源、清洁能源、储能、智能电网、数字能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电力能源规划咨询、电力能源综合集成解决方案(涵盖项目开发、咨询、设计、EPC总承包、智能运维等全生命周期)、分布式光伏集成产品及服务、数字能源产品及服务,为客户、行业、社会创造价值。

一体两翼”业务体系中,“一体”即电力能源解决方案,涵盖规划咨询、新能源开发、清洁能源利用、储能布局到智能电网建设的全链路服务,系统支撑全球零碳转型需求;“两翼”即产品板块,依托深厚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出特色产品,已布局分布式光储系统产品与数字能源产品,

既深耕家庭绿电、绿美乡村、零碳园区等场景应用,又通过“永福云”平台、EMS系统和SEtools软件,加速能源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演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永福股份:坚定“一体两翼”业务布局,加速迈向国际知名零碳电力科技公司

证券时报e公司2025-04-27 22:08

4月27日晚,永福股份(300712)发布2024年年报。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0亿元,归母净利润3629.68万元。

面对全球能源绿色转型提速与“双碳”战略目标指引,公司持续深化“一体两翼”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速向国际领先的零碳电力科技公司转型升级。

同日,永福股份发布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50.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911.26万元,同比增长4.79%。公司利润水平持续向好,反映出业务结构优化初见成效,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深化“一体两翼”业务布局,构建零碳电力新生态

永福股份起步于电力工程设计与咨询领域,长期以来以“让电力更清洁更智慧”为使命,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力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工程经验,逐步建立起在新能源、清洁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领先地位。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与全球能源转型浪潮加速,电力市场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互动方向变革。敏锐洞察时代趋势,永福股份顺势而为,主动升级发展战略,从传统电力工程服务商转型为以绿色能源、智能电网、储能与数字能源为核心的新型电力科技企业。

在此背景下,公司以“一体两翼”业务布局为引领,构建覆盖全链路、全场景、智能化、数字化的零碳电力新生态,打造国际领先的零碳电力科技公司,助力世界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来源:公司年报

“一体两翼”业务体系中,“一体”即电力能源解决方案,涵盖规划咨询、新能源开发、清洁能源利用、储能布局到智能电网建设的全链路服务,系统支撑全球零碳转型需求;“两翼”即产品板块,依托深厚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出特色产品,已布局分布式光储系统产品与数字能源产品,既深耕家庭绿电、绿美乡村、零碳园区等场景应用,又通过“永福云”平台、EMS系统和SEtools软件,加速能源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演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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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现就零碳园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三)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径。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解决方案。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八)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二、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园区申报。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2)。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三)扎实开展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对于纳入建设名单的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四)加强评估总结。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自评估。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3),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掌握本地区零碳园区建设进展,梳理总结经验,为相关行业、区域和其他园区低碳化改造探索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