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内在价值的计算需结合重估净资产(RNAV)、市场预期利润及可比公司估值三种方法,以下是具体分析:
RNAV是房企估值的常用底线指标,核心逻辑是将企业核心资产(土储、物业)按市场价值重估,扣除重组后负债,再除以稀释后总股本。
核心假设:
融创2025年上半年未售土储货值约1.14万亿元(70%位于一二线城市,按市场价重估);
核心物业(如上海壹号院、北京壹号院)重估价值约2000亿元;
重组后有息负债降至2500亿元(境内外债务重组后偿债压力下降近600亿元);
稀释后总股本约250亿股(境外债转股新增约130亿股,境内债转股新增约14亿股)。
计算过程:
每股RNAV=稀释后总股本(一二线土储货值+核心物业重估价值)−重组后有息负债=250(11400+2000)−2500=1.8港元/股
该数值反映了融创资产的底线价值,即股价的安全垫。
市场普遍预期融创2026年销售额将回升至600亿元(可售货值约1300亿元,去化率约46%),净利润率约15%-17%(土储成本低、一二线城市项目毛利率高),加上冰雪板块(10亿利润)、物业板块(10亿利润)及债转股节省的利息(约50亿),2026年总利润约80-100亿元。
计算过程:
房地产板块利润:600×15%=90亿元;
冰雪+物业板块利润:10+10=20亿元;
债转股节省利息:50亿元(按5.8%利率计算);
总利润:90+20+50=160亿元(注:此处为简化计算,实际需扣除税费等);
每股净利润:250160=0.64元/股(约0.7港元/股,按1人民币=1.1港元换算);
按5倍PE(民营房企合理估值)计算,每股内在价值约 0.7×5=3.5港元?不,等一下,前面的利润计算可能有误,因为债转股节省的利息是成本减少,不是利润增加,正确的利润应该是房地产板块的净利润加上冰雪和物业的净利润,比如房地产板块净利润80亿,冰雪+物业10亿,总净利润90亿,每股净利润0.36港元(90/250),按5倍PE是1.8港元,按10倍PE是3.6港元,但市场普遍认为融创的合理PE是5-10倍,所以每股内在价值约2.0-2.5港元(取中间值)。
选取龙湖地产作为可比公司(2025年销售额600多亿,市值700亿左右,每股利润1块左右,10倍PE),融创2026年销售额预计600-700亿,每股利润约0.5元(5毛),按5-10倍PE计算:
5倍PE:0.5×5=2.5港元/股;
10倍PE:0.5×10=5.0港元/股;
考虑到融创的土储面积是龙湖的3倍(约1.24亿平方米 vs 龙湖0.4亿平方米),且有一二线城市核心资产,市场给予5-10倍PE是合理的,因此每股内在价值约2.5-4.0港元。
融创的债转股分为境外债转股和境内债转股两部分,以下是具体稀释情况:
根据2025年12月23日境外债务重组生效公告,融创约96亿美元的境外债务通过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MCB)转股:
强制可转换债券1:本金额72.59亿美元,转股价6.8港元/股,转股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5月21日,未转股部分将于2026年6月23日强制转股;
强制可转换债券2:本金额24亿美元,转股价3.85港元/股,转股期为2027年6月至2028年6月(重组后18-30个月);
新增股份计算(按1美元=7.8港元换算):
强制可转换债券1转股数:6.872.59×7.8≈82.45亿股;
强制可转换债券2转股数:3.8524×7.8≈48.37亿股;
合计新增:82.45+48.37=130.82亿股;
总股本变化:重组前总股本约106亿股(2024年末数据),境外债转股后总股本增至约236亿股。
2025年1月,融创完成154亿元境内债券重组,通过“现金要约收购+债转股+以资抵债+留债展期”四种方式降债,其中债转股部分新增约14亿股(按每股3港元计算,154亿/3≈51亿?不对,等一下,文档6提到2024年境内债重组发现股票抵偿债务的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如果能3港元增发,则股本增加10亿股,所以2025年境内债转股新增约10-14亿股),因此总股本增至约250亿股(236+14)。
重组前原有股东持股比例:100%(假设重组前无其他优先股);
境外债转股后原有股东持股比例:236106≈44.9%;
境内债转股后原有股东持股比例:250106≈42.4%;
因此,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了约18.8个百分点(从100%降至81.2%?不对,应该是重组前总股本106亿,原有股东持有106亿股,重组后总股本250亿,原有股东仍持有106亿股,所以持股比例是106/250=42.4%,稀释了约57.6%?哦,我之前算错了,稀释率是指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的比例,比如原来持有100%,现在持有42.4%,所以稀释了57.6%,但文档6提到2024年境内债重组后股本从86.23亿扩大到92.31亿,增加了6.08亿股,稀释率约7%,所以境外债转股的新增130亿股,稀释率约130/(106+130)=55%,加上境内债转股的14亿股,稀释率约14/(236+14)=5.6%,总稀释率约55%+5.6%=60.6%,但文档6提到2025年境外债重组后股本将扩大到240亿股左右,原有股本106亿,所以稀释率约(240-106)/240=55.8%,对,之前的错误在于把稀释率算成了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其实稀释率是指总股本增加导致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下降的比例,正确的计算方式是:
稀释率=重组后总股本新增股份×100%
境外债转股新增130亿股,重组后总股本236亿股,稀释率约130/236≈55.1%;
境内债转股新增14亿股,重组后总股本250亿股,稀释率约14/250≈5.6%;
总稀释率约55.1%+5.6%=60.7%,即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从100%降至约39.3%(106/250)。
每股内在价值:约1.8-4.0港元(RNAV法1.8港元,市场利润法2.0-2.5港元,可比公司法2.5-4.0港元);
股份稀释:总股本从106亿增至约250亿股,原有股东持股比例稀释约60.7%;
投资价值:当前股价(2026年1月28日)约1.00港元,低于每股内在价值(1.8-4.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