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观点小知
观点网讯:4月3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公告,2022年、2023年上海临港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累计收到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款50亿元。上海临港对国寿投资负有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该增资款项作为金融负债。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国寿投资作为少数股东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披露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分别少计负债总额30.08亿元、51.67亿元、52.76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30.08亿元、51.67亿元、52.76亿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