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看迪士尼、三丽鸥和泡泡是什么公司】
迪士尼的收入,20% 是体育,45% 是娱乐(有线电视、流媒体、IP 授权等),38% 是体验(主题公园相关的消费)。
这其中,最干净的口径,IP 授权的收入大约在 10% 左右。35%+20%,虽然这 55% 的本质是内容付费,注意虽然这些内容中含有 IP,但是付费动机仍然是内容。
再看38% 的公园收入,你要说和 IP 有关系,确实有,但是如果你看看乐园最火的项目,然后体验过,就会明白乐园为 IP 创造了极高的附加值,甚至不需要那些 IP,举个例子比如任何一个完全不知道迪士尼的小孩,去体验,仍然是很难忘的体验。
有人说迪士尼是 IP 公司,那就要看什么口径,根据我的理解,我愿意把迪士尼称为内容和体验公司。
但三丽鸥就不一样了。
三丽鸥 55% 的收入来自授权费用,还有34%IP 相关的产品销售收入,这个就毫无疑问的 IP 公司了。
从这个思路再去看$泡泡玛特(09992)$ ,泡泡玛特当下 2025 中报,上半年收入 138 亿,几乎全部来自潮玩销售,IP 授权费只有 0.25 亿,比政府补贴的收入还少。
王宁强调自己是经营 IP 的,好像看起来没错,就像很多人以为迪士尼也是经营 IP 的一样。而事实呢,泡泡就是一家卖玩具的公司,根本不是类似三丽鸥的 IP 公司。除了玩具之外,还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品类(我说的拿得出手,指的是迪士尼用电影产生的内容,在乐园变现,收入级别非常高的),说白了,除了潮玩之外,你并未在其他品类为用户创造出堪比迪士尼乐园之于电影的这种价值。
很多人对泡泡的理解,我觉得也被王宁带偏了,王宁以为通过潮玩造出来的 IP,可以在其他类型的产品或者服务上创造出高附加值,但是并没有。很多人以为有了 IP 这是躺赢的,这是远远低估了迪士尼创造出乐园这一业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