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看空分众传媒的商业合法性和经营可持续性
玩过拳皇的朋友都知道,有个家伙有个绝招发出来就能黏住对方不停的攻击,跑也跑不掉,走也走不开,直到被ko。小时候每每发出来就觉得是真的爽。直到有一天,在封闭的电梯里,我无处躲避的眼睛和无法闭合的耳朵,被电梯框上的电子广告牌全方位立体饱和攻击三分钟。啊,被黏住攻击的感受原来是这样的。
办公楼里的分众和小区里的新潮,居然合并了。本来想分开喷你们的,现在火力可以集中了。
这种公司为什么能做到市值百亿千亿的?
靠欺负受众的视听来获利,真的没有人告他们吗?
如果在重视人权的国家里,这种公司能活一集吗?
广告是大家不想看的,你要打也可以,比如说后面有馈赠,比如电影或电视剧开始几分钟或插播,都是因为大家免费看到了想看的,才愿意接受被迫观看,或者说出让一部分时间精力接受无关的推销信息。你这种模式倒好,因为受众被你摁住了,没有任何激励,就直接全方位立体轰炸起来了,跟劫道打劫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一个是抢财物,一个是抢劫时间和注意力。
其实用户的注意力你要拿去也可以,但是广告行业的投放做法通常是,拿去了要给一些补偿,比如让你看有价值的新闻或者给你喜欢看的剧集或电影音乐,而不是直接抢走。
先写到这。
本人没持有任何分众传媒的空头和股票。不文不存在利益驱动,纯粹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