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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鱼li
 · 上海  

一、港交所规则的核心要求(法定底线)
1. 无提前披露义务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条,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无需在交易前公告计划,仅需在交易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联交所“披露易”平台申报交易细节(包括时间、数量、价格及交易性质)。
2. 内幕交易的绝对禁止
董监高若在拥有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如未披露的业绩数据、并购计划)时交易股份,无论是否提前披露,均可能构成内幕交易。香港法律对内幕交易的处罚为最高10年监禁及1000万港元罚款,且举证责任在监管机构而非被调查者 。
二、公司自治规则的强化约束(超越规则)
尽管规则宽松,部分港股公司或股东仍选择提前披露减持计划,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1. 增强市场透明度,减少股价冲击
- 江西金力永磁(06680.HK)案例:2025年9月8日,控股股东赣州欣盛投资主动公告计划自9月30日起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股份,明确减持时间区间与方式 。这种提前披露有助于投资者预期管理,避免集中抛售引发股价波动。
- 昭衍新药(06127.HK)案例:2025年9月8日,公司董监高集体公告计划在9月30日至11月28日期间减持合计84.83万股,并明确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实施。此类披露通常伴随公司基本面说明,以缓解市场担忧。
2. 配合公司战略或上市进程
- 拉卡拉(300773.SZ)大股东联想控股(03396.HK)案例:2025年7月,联想控股在拉卡拉筹划港股IPO之际,提前披露计划减持3%股份,尽管并非港股规则强制要求,但通过主动披露降低市场对「套现」的负面解读。
3. 股东主动释放信号
- 部分股东通过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向市场传递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例如,某些大股东在公告中强调「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不影响对公司长期看好」,以稳定投资者情绪。
希望PAG尽快参与公司的治理,对部分高管的减持进行约束管理,改善信披和预期引导。
PAG对汇量科技的治理优化已进入实质阶段:6-12个月内可看到董事会结构调整与合规制度升级,1-2年内高管行为约束机制将显著强化,3年以上有望通过技术赋能实现价值重估。其核心抓手包括:
1. 董事会决策权重:通过席位控制确保治理方案落地;
2. 制度刚性约束:依托中国证监会与联交所规则细化执行标准;
3. 技术与资源赋能:通过云计算优化(SpotMax)和全球化布局提升基本面。
- 港股高管减持常态:根据港交所数据,2025年港股上市公司高管单次减持比例通常在5%-15%之间。
对高管违规增减持的约束机制
1. 制度性约束强化
- PAG可能推动汇量科技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限制高管减持,例如将比例降至15%或设置“连续三年ROE达标”等附加条件。
- 窗口期与披露要求:参考中国证监会规定 ,PAG可能要求高管在财报公告前30日、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禁止交易,并通过内部系统实时监控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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