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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滋湖
 · 浙江  

$海星股份(SH603115)$
为达到激励的有效性?
前次激励,因期权价格“高(与市价没有便宜多少)”了,激励对象担心“潜在”吃套,控股股东提议废止了“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可反悔),后推出更为诱人的激励计划(行权价更低)。(这给人观感似乎没有考虑小股东感受,小投资者吃套,大股东似乎有些漠视)。
本次激励计划,希望大股东:
①多关注投资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如公司发展了,不仅有管理层和自家人“独乐乐”,放大企业格局,也能让中小股东也有喝汤的机会“众乐乐”。
②建议:激励的股份从现有大股东的存量股份中解决,一方面体现大股东关爱董监高和核心员工,“让利(持股成本不足1元,远低于14.66)”于激励对象;另一方面也体现“保护”中小投资者(正如公告所言持股120天的中小投资者平均成本18.16元,现在14.66的行权价也远低于持股一年以上的均价)。
低价激励(股票通过所谓“8折”定向增发),虽合规但有失公允,更不利于企业形象展示:以增发来激励,既摊薄每股利润,又增加激励周期内的“待摊费用”,还增加以后若干年的减持压力(因为激励计划对利润增幅的考核要求只是勉强与股本增幅同步),导致股价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