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SH600021)$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逻辑没问题。
1.央国企新设重大平台公司之前,公司一把手往往都是定好了的,电投国际注册资本十亿,但是却没配置董事长,而是由监事黄总代行董事长职权,说明黄总就是既定的一把手,于此同时黄总还是上海电力监事并代行董事长职权,说明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实际上就是黄总。现在问题来了,直接委派黄总为其中一家董事长,另外空降领导作为另一家董事长不就好了吗?为啥要这么安排呢?搞这么复杂一定是配合集团战略安排之下,规避触发监管法规,两个公司最后一定会变成一个。
2.解决两个公司合并的方案有两个,一是电投国际直接通过集团内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上海电力股权;二是上海电力向国家电投增发股票购入电投国际股权。现在问题就出在这,按照集团的命名规则(参照中电国际命名时把母公司放括号外边,子公司放括号里边)电投国际应该是上海电力母公司,这符合方案一的合并路径,这么理解后续应该是集团无偿划转上电股份给电投国际,但是股权划转没必要拖这么久,而且还是没解决两家公司董事长岗位的人员混用触发监管规则的问题。说明后续还有一步反向并购,这刚好解释为啥要理清楚股权关系,同时也符合电投国际和上海电力组织架构一致的问题。如果是方案二,那么电投国际大可不必按照上海组织架构来搭建自己的组织机构,而且,这么一次性操作,不利于集团内后续再将资产注入上海电力,总不可能每次资产注入都设立一个子公司。
3.最近黄总有拜访上实集团,说明本次重组光靠上电增发股票+现金收购下的组合拳吃不下重组资产包,必须引入战投,可以预见本次重组体量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