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SZ000698)$ $*ST中装(SZ002822)$ $*ST三圣(SZ002742)$
【特别提醒】: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作为个人研究立此存照,与志同道合者共勉,不代表买卖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25年9月30日,沈阳化工(SZ000698)发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沈阳化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至 2021 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 2018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8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129,914,310.43 元,虚增利润总129,914,310.43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80.44%、虚减存货 509,093,316.68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5.57%,虚增预付账款 341,572,381.06 元,虚减应付账款 297,435,246.05 元;
《2019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204,499,039.16 元,虚增利润总额 204,499,039.16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40%,虚减存货 95,200,598.29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07%,虚增预付账款 4,906,840.59 元,虚减应付账款 424,707,107.30 元;
《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 104,227,790.91 元,虚增利润总额 104,227,790.91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 586,977,348.95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5.61%,虚增预付账款 1,025,618,489.46 元;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47,757,481.31 元,虚减利润总额 147,757,481.31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 290,883,659.19 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88%。
沈阳化工已披露相关公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另查明,当事人主动供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被ST原因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10月9日停牌一天,自 2025 年10月 10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沈阳化工”变更为“ST沈化”,证券代码仍为“000698”,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处罚期满12个月后可申请摘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事先告知书》中所涉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