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的大股东同业竞争方案里面提到了光伏发电和水电,如下:
关于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川投能源以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清洁能源为主业; 以研发、生产、销售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系统,生产经营光纤光缆等高新技术产 品为辅业。本次收购完成后,川投能源在水力发电领域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下属 部分非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定业务重合,在光伏发电领域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000155.SZ)以及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下属部分非上市公司之间存在 一定业务重合。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制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并对下属企 业定位、发展方向做出相应规划。由于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后续整合涉及的资产量大、人员众多、影响面广,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制定相关整合方案需要考虑的影 响因素众多、与相关方沟通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相关监管规则及程序较为复杂, 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对下属能源发电业务尚无明确的 后续具体整合方案。为保证川投能源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和避免川投能源与四川能源 发展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拟采取的后续措施和具体安排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整合工作完成后1年内制定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5年内,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 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调整、资 产重组、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相关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问题。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 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试着推演下如何进行资产注入,会不会出现下面这样的置换?
大股东目前拥有的非上市水电金沙水电站和紫坪铺水电站。
一、置入资产
1-金沙水电站57万千瓦水电,投资近76亿,占股60%,这个水电收过来,21年全部投产,应该还有不少负债,缺少净利润数据,按1.5倍市净率得76*0.6*2=91.2亿?
2-紫坪铺水电站76万千瓦,投资82亿,占股42.5%,已经投产多年,总资产43亿,负债率43%,近3年归母净利润在1.5-1.8亿,经营现金流4亿左右,按20倍市盈率估值1.8*0.425*20=15.3亿,假如按1.5倍市净率82*0.425*1.5=52.275亿,按10倍经营净现金40*0.425=17亿。
二、置出资产
1-川投能源拥有光伏装机28万多千瓦,按5000元/千瓦,值28*0.5=14亿。
2-中广核资产投资成本12.67亿
3-中核汇能资产投资成本22.38亿
情形1-假如一次完成置换,只置换出光伏,资金缺口
91.2+52.275-14=129.48亿
情形2-假如一次完成置换,中广核,中核汇能,光伏全部换出,资金缺口
91.2+52.275-14-12.67-22.38=94.425亿
历史上紫坪铺没有满足注入,我们假设只注入金沙的话。
情形3-假如一次完成置换,只置换出光伏,资金缺口
91.2-14=77.2亿
情形4-假如一次完成置换,中广核,中核汇能,光伏全部换出,资金缺口
91.2-14-12.67-22.38=42.15亿
无论怎么算,置换都存在资金缺口,会不会走向定增之路?
当然希望不要一次置换,慢慢买大股东的水电股权。
欢迎大家讨论交流。
$川投能源(SH60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