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辅导和重组两条线,同时进行,直到看哪个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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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EY4016
 · 上海  

同志们,我是东财的实在高高高,在这里名字不一样。

$荣科科技(SZ300290)$

结论先行: 1、重组推进和IPO是两条线,没有冲突,可以同时推进。并且在重组推进当中,辅导不会停。因为万一重组失败,IPO还可以正常推进。 特别是下表的序号2-3的先导电科,重组了2次,辅导都没停。第二次重组还没确定是否成功,所以到2025年10月16日还正常发布第七期辅导报告,下一次发布报告时间是26年1月 导向:重组可以随时推进,辅导也不会停。只有到重组成功,辅导可以自动终止。 2、辅导终止有很多种,有的是确定确实不行,主动终止。有的是每季度下个月没有发上一季度的辅导进度报告,自动终止。 导向:很多时候,没有辅导终止公告,就直接停牌,因为辅导本来就没停,万一重组不成,后续还要IPO。如顺丰,并且顺丰是在辅导备案后的46天后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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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和辅导并行

IPO 辅导与重组(含借壳)并行无明确禁止性规定,监管允许 “双线推进”,但需遵循辅导备案、信息披露、借壳等同 IPO 标准等核心要求,以下是规则与实操要点:

二、实操要点与案例对照 辅导与重组并行路径:先启动 IPO 辅导(如顺丰 2016.2、360 2017.3)→ 同步或后续筹划重组 / 借壳 → 辅导因重组终止,无需提交 IPO 申报 → 重组方案披露时同步公开辅导终止信息。 关键注意事项: 辅导备案与终止需在派出机构(如天津、深圳证监局)完成公示,避免程序瑕疵。 借壳需按 IPO 标准完成合规整改,辅导成果可复用,降低重组审核风险。 重组方案需明确披露辅导状态,避免监管问询。 三、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 1:辅导必须完成验收才能重组。纠正:辅导可因重组终止,验收非重组前提,仅借壳需满足等同 IPO 标准。 误区 2:辅导期间不能推进重组。纠正:规则无禁止,并行推进属市场常见操作,如顺丰、360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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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的终止情形

IPO 辅导终止分为主动终止、协议终止、监管触发终止三类,核心依据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辅导监管规定》),具体情形、操作要求与依据如下:

二、实操边界与常见误区 终止≠合规否定:辅导终止多为战略选择(如 360、顺丰因借壳终止),不代表企业存在违规,监管仅关注程序合规性中国政府网。 撤回备案时效:辅导协议终止后,辅导机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撤回备案,逾期可能影响后续资本运作中国政府网。 信息披露要求:终止需在辅导监管系统公示,重组方案中需披露辅导终止原因,避免信息隐瞒。 重新辅导情形:辅导验收完成后 12 个月内未提交 IPO 申请,需重新履行辅导备案及验收程序中国政府网。 三、典型案例对照 360:2017 年 3 月辅导备案,11 月因借壳江南嘉捷主动终止,终止信息随重组方案同步公开。 顺丰:2016 年 2 月辅导备案,6 月因借壳鼎泰新材终止,辅导机构向深圳证监局撤回备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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