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新证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而本次股东大会报告中,总表决结果与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完全一致,存在造假嫌疑。已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话(4008089999)或其指定网络统计部门核实(电话83991192以公司名义,不要以个人),其统计系按要求分别进行,公司方面明显是做了处理。这需要监管部门调查。(参见2024年11月23日发布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尽管该规定属证监会部门规章,但其精神源于更高层级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单独计票并披露正是落实该宗旨、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具体措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为相关细则提供政策依据。
为何须单独统计并披露?
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缓解“一股独大”结构下中小股东话语权薄弱的问题:
· 揭示矛盾:使市场清楚识别,议案是否在大股东推动下强行通过,而遭到中小股东普遍反对,形成市场与舆论监督压力。
· 强化监管:帮助监管机构通过单独计票结果,快速识别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 提升参与感:增强中小股东的被重视感,鼓励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以上两点客观上引发合理怀疑,即有意降低议案通过难度,并掩盖中小股东与整体表决结果的差异,避免引起各方关注。以下证据链条进一步还原事实,显示公司对表决结果似有预期与安排。$上证指数(SH000001)$ $安道麦A(SZ000553)$ $深证成指(SZ399001)$查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