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创业慧康 300451: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
股东葛航先生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与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锦福源长弓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国元证券的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债务。
本次股份转让所得全部价款均系用于偿还国元证券债务,受让方将在取得深交所确认文件并经中登深圳分公司初审通过当天全额支付给国元证券,同时,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标的股份:葛航质押在国元证券处的 4,000 万股创业慧康股票。
转让价格:3.85 元/股(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71.69%)
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中约定的丙方银行账户支付 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