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狮龙 605318: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暨股票复牌
2025年7月28日,实际控制人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福海、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屹华山汇 17,512,3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286%)、转让 6,735,5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3572%)给周福海,转让 7,543,7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转让给博智兴宇,合计转让 31,791,6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858%。
在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诚意金的支付:本协议签署的当日,李敬祖先生向沈正华先生支付本次交易诚意金人民币 10,000,000 元,汇入沈正华先生指定的收款账户。诚意金于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李敬祖先生指定的账户。
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本协议签署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68,000,000 元,汇入本协议第 2.2.4 条项下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如若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之前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函(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则受让方应在取得前述合规确认函之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22,000,000 元。
第三笔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受让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60个自然日内,向本协议第 2.2.4 条项下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76,178,730.38 元。
二、罗平锌电 002114: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权益变动的进展
2025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与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锌电公司向曲靖发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242.7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2.3960%)。
此后,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同意锌电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396%股份(7242.76万股)股权转让给曲靖发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受让方曲靖发投将持有公司7242.7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960%)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益,转让方锌电公司仍持有公司1617.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1%)。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曲靖发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