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近日,内蒙古、广东等地证监局发布公告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金融街证券的多地分支机构及7名相关业务员工合计收到7份罚单。
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金融街证券包头钢铁大街证券营业部员工马甜任职期间,在销售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过程中,存在向客户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呼和浩特新城北街证券营业部员工郝丽珍向客户宣传推介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时,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且材料中含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准确认识私募基金风险的表述;呼和浩特大学西街证券营业部员工康诚任职期间,私自组织投资者签订共同购买乐和众和影视分级股权私募投资基金的协议,并将资金汇集至本人名下购买该基金。

另外,根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金融街证券潮州熙泰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卢铭斌从业期间,长期向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