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
摘要
首次发布全国性储能容量电价政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文件首次对于新型储能提出全国性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并明确了容量电价、电费来源及储能充电费用等细则。文件同时提出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整体来看,文件系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给予储能容量电价支持,标志着储能的重要系统价值得到全国层面的制度性确认。
全国性容量电价势在必行。近年,我国新能源装机大发展,风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