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B(SZ200625)$ $长安汽车(SZ00062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我以个人名义向召集人提出在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本人深知,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达到1%以上有权提出临时提案,本人目前尚未达到该法定比例要求。但我认为,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极为庞大,导致持股比例较低的小股东事实上难以达到1%的提案门槛,这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小股东通过正式程序参与公司治理、表达合理诉求的权利。
尽管如此,基于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关切,以及作为一名股东的权利与责任,本人仍希望以正式、严肃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以下两项关乎公司市值管理、治理机制完善、资本结构优化与利润分配的建议,并恳请董事会审慎考虑,主动将相关提案纳入股东会议程。提案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B股股份的临时提案
主要内容是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以不超过8港元每股的价格回购1.5至3亿股B股,金额上下限区间为12至20亿港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主要内容是:
1. 修订一处明显的错误或歧义。
2. 降低小股东行使临时提案权的门槛至公司股本比例的0.1%。
3. 增加一条公司以现金分红分配利润的限制,防止公司事实上闲置大量资金造成公司资本结构不良,间接造成股东利益受损。
另外,我简单说明一下本临时提案的背景及后续。
目前公司股份在市场上交易的情况是B股股份大幅折价于A股,并且截止到目前B股市净率仅0.5,而国家目前政策允许境内个人投资者购汇买入B股,在如此巨大的价差面前,事实上造成了追求长期持股的境内“散户”投资者一定是买入公司B股,不会嫌B股开户交易的复杂性。即使是这样,自2019年至今,B股价格也仅能维持在A股价格的两折、三折的水平线上。在此背景下,个人“散户”投资者已经几乎不能继续提供额外的流动性帮助公司B股股价实现价值回归了。并且目前,公司A股股价也因为宏观市场、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的风险、公司投资量大等原因持续低迷。公司董事会层面现在是时候站出来维护广大散户投资者的利益了,而对股东进行分配是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在众多对股东进行分配的方式中,无疑的,回购B股是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最有利的一种。
在尝试联系其他和我有共同愿望的小股东以凑足股数联合提案时,我深感公司目前股本之庞大以及达到小股东临时提案门槛这件事有多么难,如果是A股小股东想进行临时提案,达到股本1%那么其所持股份市值需要达到十数亿元人民币,即使B股股价相对较低,也需要4亿多港币的资产来支持。公司目前作为国资委直属央企子公司不能闭塞自己,即使有些提案国资委、其他大股东等认为不妥,对于小股东的临时提案也可以轻松否决。所以提出降低临时提案权门槛至0.1%,至少令小股东联合提案成为可能,这在实质上加强了公司的管理能力,并可以展示国资委直属央企及其上市公司开放包容的态度。
对于闲置资金问题,近期刚刚完成IPO的摩尔线程一纸公告将新募集的75亿元资金几乎全部投入理财,造成较为不良的舆论影响。经再三思索,本公司目前实际上亦存在类似问题,即存放于财务公司的闲置资金数量过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造成了影响。因此,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适当修订,对闲置资金予以限制。主要内容是以利息收入/支出为指标判断公司的资金宽裕与紧张情况,资金宽裕时应加大现金分配利润的力度。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本人此次提出两份临时提案是以我个人名义向董事会建议加入本次股东会提案,依制度规定确实没有达到1%的临时提案门槛。但是,我相信我的提案是相对完善可执行的,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利于全体股东及公司经营和市值管理,并且在联系其他和我有共同愿望的小股东后得到的支持股份数可能已经将近2000万股。所以即使本次提案不能上股东会审议且得不到公司管理层的重视,我和其他小股东也会继续寻找联系与我们有共同愿望小股东加入我们,以达成“合计1%股份”的目标,届时我们可依法依规行使临时提案权了。
敬请函复为盼。
此致
附件有:
《一,回购公司B股股份的临时提案》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本文文档)
《四,本人身份证明》
《五,本人持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