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SZ)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对赵叶青处以150万元罚款,并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处以12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峰处以30万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赵叶青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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